
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林律師小教室
電影「被告汪星人」描述一名總是打輸官司的年輕女律師幫一隻咬傷三人,即將要面臨安樂死的狗兒「宇宙」打官司爭取生存權的故事。把狗當成權利主體,站上法庭替牠辯護本是一件荒謬的事情,這部電影,也就圍繞在荒謬與真實之間展開,討論寵物,是否有別於其他「物體」,也能擁有其他像「人」一樣的權利,包括生存下去的權利。
在電影中,宇宙的辯護律師,努力告訴大家「狗」不同於「物」,有感情、有意志、有思想,甚至發現這是一隻有「厭女症」的公狗,喜歡找較弱勢的女性下手。除了找寵物訓練師作證外,辯護律師甚至幫宙斯準備了打字版,證明宙斯有智慧,可以與人類溝通。她也找了各個宗教的領袖來法庭,互相辯論狗到底是不是權利主體。儘管電影的尾聲,她無法保全宇宙的生命,但也成功地喚醒了社會大眾對寵物權利的認識與省思。
事實上,寵物在各國的法律中,包括台灣、美國,這部電影發生地—瑞士,都還不是權利的主體。目前各國法律通常認為的權利主體只限於「自然人」或是「法人」,而寵物只能被歸類在「物」或「財產」。因此,寵物不能夠擁有財產、提起訴訟或成為被告,也無法負法律責任(包括刑事責任),或是為各式各樣的法律行為(像是買賣、借貸、簽訂契約)等等。
圖片取自:(wikipedia)
與電影的劇情類似,今年初,就有美國的動保團體替科羅拉多州動物園的五隻大象提起訴訟,希望動物園能夠釋放這些大象。該訴訟被法院無異議的駁回了,原因是大象不是人,不能當原告。儘管動保團體引用多名專家的證詞,稱大象具有高度的社會性和流動性,與人類擁有許多相同的認知能力,包括同理心和自我意識,當被關在動物園裡時,大象會感到無聊和壓力,這可能會導致大腦損傷等等,不過仍無法改變最原始的天條—動物不是權利主體。
不過,因為越來越多人喜愛養寵物,寵物的地位已經與人類擁有的財產不同,也越來越多國家透過法律,以保護或提升家中寵物的地位。例如台灣的動物保護法,保護動物不被人類虐待;以及美國已寵物信託的方式,替家中的寵物設立信託基金,指定執行人以照顧寵物未來的一生。然而,上述都只是在不改人類法律原始架構下,用間接的方式提升寵物地位,「寵物不是人,是人類的財產。」的信念仍舊不改變。
然而,隨著科技進步與人類對環境認知不斷改變,越來越多原始的法條信念也逐漸被挑戰,像是紐西蘭就把旺加努伊河流成為世界上第一個擁有法人身份的自然資源;還有越來越多人開始討論人工智慧機器人可以成為法庭上原告被告,負擔刑事責任等議題。總之,可能在不久的將來,寵物成為權利主體,享有生存權、自由權,也負擔義務等,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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