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林律師小教室
去年台北市一間咖啡廳發生一起消費糾紛,最後竟告上法院,最後由咖啡廳老闆認錯,公開道歉,並在今年五月宣布停止營業。
事發在於一名陳姓消費者在「.jpg Coffee」這間咖啡館消費,原本只點了140元的咖啡,但老闆表示店內低消是200元,陳姓女子原本想再加點60元的餅乾,湊足低消。但老闆又表示餅乾已經賣完,只剩200元的餐點。對此結果陳姓女子相當不滿意,不願意再多花200元,離開餐廳後遂在Google上對該咖啡館留下一星的負評。
對此結果換老闆相當不滿意,竟開始網路肉搜該名女子,找出她的FB及IG,並於粉專公開她的個資、照片,也發布一系列評論,甚至連她的親友個資也被公開。
陳姓女子大驚之下,決定提告。一開始檢察官作出不起訴處分,她申請再議也被駁回。不堪受辱,她決定提起自訴,最後法官接受,並給予她勝訴判決。
圖片取自:(示意圖123rf)
在網路社群媒體發達的年代,要找到一個人比以前容易很多,因為幾乎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社群媒體帳號,並在上面發表文章、回應文章,表達自己。也因此,假訊息、假帳號、假新聞也更容易氾濫,操控人心,扭曲事實。本起事件中,被告-咖啡館負責人孔林先生不滿消費者的網路公開留言,遂而當起鍵盤俠,輕易的就在電腦前面找到陳姓女子及她親友的帳號,也公開讓其他網友知悉,企圖想要來個網路大公審。
個人資料保護法所要保護的個人資料,指的是任何可以直接或間接識別當事人的資訊。因此,個人資訊就像一個人的拼圖一樣,可以拼拼湊湊,最後拼成足以讓人識別的特定人。舉凡照片、身分證字號、健保卡卡號、網路帳號、暱稱、筆名、身體特徵、工作地點、年紀、居住區域。即便再零碎的資料,這些資訊,只要夠充足,足以讓大家知道你指得是哪個人,那也是個人資料。
這些個人資料,是受憲法與法律保護的隱私,的確未經當事人同意,或使用在非當事人允許的使用目的,都小心會觸法。
本起事件誰對誰錯已經不重要,畢竟商家與消費者各有理由。但商家的作法,輕易的公開消費者的社群媒體帳號(也就是她的個資),已經觸犯了個資法。果不其然,最後的結果,是店家理虧,公開道歉並且結束咖啡館的營業,得不償失。
資料來源:https://udn.com/news
Polygon recent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