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NOR
过去一年来,国内不少新创及课程,开始专注在“共享”议题,我个人也在不公开的工作坊规划过相关的发想流程,如果您也正在思考找出更多共享的可能性,本篇拙文或许可以参考。
共享?租赁?
首先,我们必须先将“共享”与“租赁”一刀划开。
就我个人的看法,共享经济是一种将钱省下来的作法,我们对于某个工具或是资源的使用次数甚少,少到平常并不会储备在居家空间,在临时需要使用时,跟亲朋好友借用,这是我认为的共享概念。这种概念并不是单向的,一群人之间会因为彼此借用不同物品,产生了交流,这样才是共享,而不是占别人便宜。所以,共享不该用赚取的概念去思考。
租赁就不一样了,租赁是某一方单方面的将物品或是资源与他人使用,收取报酬与租金,本身就是纯商业考量,有课税就是营利行为,未课税就是地下经济,所以我们必须考量成本与服务费用。
如果我们一开始就把共享与租赁混为一谈,就非常容易被商业模式绑住,以至于难以找出共享的标的物。
我要拿什么出来共享?
接下来,我们思考方向,就要离钱更远一点,我们可以尝试盘点居家空间的物品,开始标注每一个物品的“闲置时间”与“使用时间”。闲置时间是这个物品放在家中完全不使用状态,通常会持续多久;使用时间是这个物品每次使用时,大概需要用多久。我们标注了这两个时间,就可以开始来收敛。
我们将使用时间除以闲置时间,如果比值小于 1,代表这个物品有可能别人还没用完,你就需要用到了,这就不是一个好标的。所以比值越高,越有机会成为标的。但是并不是比值高就是适合,我们接下来要调查出借的意愿,有些物品虽然不常使用,但是因为价值高或是有珍藏价值,或许就不会成为共享的物品,所以我们开始使用删去法,把不愿出借的物品删去。
剩下的物品,大概就是有可能的标的,后续要考量的部分,就是这个物品在临时需要使用时,短时间内能不能买得到,或是愿不愿意去买。再考量完这个部分,标的物就很明显了,接下来就是思考分享模式的部分。
让诱因驱动共享模式
其实想出一个模式难度并不高,编写分享守则、成立平台化、或是规律性分享,都是切入点,但是难的是驱动力,我们都知道这个东西可共享,你知道、我知道、大家都知道,但为什么没有人做?
思考共享,大部分都是在这个环节忽略了,忘了提供一个诱因,让模式驱动,这个诱因可能并不是钱,它可能是同一个共享区域内,共享者内心的价值,我们再将价值带入商业模式考量。
但你一定觉得很奇怪,我不是说共享不谈钱吗?是的,我认为共享概念不谈钱,但商业模式中互通有无的流动性,也不是一定只有钱,金钱以外的如情感交流、环境、以及时间,都有可能在商业模式中流动。
而在透过模式创建、商业模式驱动,共享概念得以运作的情况下,创建参与者共享的习惯,让参加的人数增加,再开始平台化以及设立会员门槛,我觉得才是变现的部分,这时,共享经济才会成立,强烈的诱因才有商业化的可能性。
共享与共享经济,对我而言,是有著先后顺序的两件事。但共享真的需要经济考量?我想,只有租赁才需要吧!
全文授权来源:Nor Chen’s Facebook 〈我对共享的一点傲慢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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