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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制作人邱璃宽与裴祥泉兄弟姊妹的遗嘱官司在争讼八年之后,终于有了一个结果。最高法院最后判处裴祥泉的遗嘱有效,因此与裴没有血缘关系的邱璃宽等人,可以得到裴1亿3000多万元的遗产。
然而, 因为我国民法有特留分的规定,即便裴祥泉的遗嘱完全未提及其他法定继承人的名字,但他的法定继承人: 三位兄弟姊妹,仍是可以得到一部分的遗产。
不过,邱璃宽与裴氏兄弟姊妹的遗产纠纷还没结束,还另生了一个案外案,那就是邱璃宽又提起了另外一件诉讼,主张裴氏三兄妹应该丧失继承权,连特留分都没有权利得到,邱璃宽与其他受遗赠人应该得到全数的遗产。
在这件诉讼中,邱璃宽主张裴氏三兄妹在裴祥泉生前时虐待他,因此依民法丧失继承权,连独到特留分的权利都没有。然而,这个案子并没有想像中的顺利,一二审法院都判决她败诉,宽姊上诉二审后,高等法院15日仍判决宽姊败诉,本案仍可上诉。
在这件诉讼中,台北地方法院判决书(台北地方法院108年度重家继诉字第27号)认为他们兄弟姊妹感情早已不睦多年,多年来都不相往来,双方互动疏离,甚至在裴重病住院时,其兄长去探视他都会互相咆哮辱骂。
图片取自:(示意图123rf)
然而,尽管感情再不和,但审酌双方提出的证据,仍看不出他的兄妹有虐待他的情事,有给予任何重大精神虐待或侮辱。即便裴祥泉对他的兄长愤怒,才在2015年1月间书立代笔遗嘱,明确表示3兄妹不得继承他的遗产,但也不是因为自己遭到虐待。高院的看法也与地院一致,认为裴氏兄妹在裴祥泉重病时,仍有至医院探视,代签同意书等,并非遗弃他,或避而不见。不能因为对裴没有积极来往,或感情疏离,就代表对裴有重大精神精神虐待或侮辱。所以高院也驳回邱璃宽的上诉。
“特留分”是我国继承法制给予法定继承人一定的保障。有人说立法目的是为了家族财产的延续,有人说是保护家族女性继承人一定生活的保障。无论如何,特留分行之有年,即便在越来越多人想利用遗嘱,甚至遗嘱信托来处理身后事的现代社会,特留分的规定显得过时,又越来越与社会民情背离。
在特留分尚未修正或删除以前,唯一可以破除特留分权利者的方式,就像本案中邱璃宽小姐的做法,直接特留分权利者因为特定事由丧失继承权,自始就非法定继承人。但是,民法对于继承权丧失也有严格的规定,且都情势重大。像本案中,即便对被继承人有重大虐待或侮辱会丧失继承权,但情感疏离、不相往来、双方彼此漠视、形同路人、毫无情分,都非法院认可的侮辱与虐待了。
本案依旧可以上诉。若上诉成功,那邱璃宽等人的确就可以独得1亿5千多万元的遗产,裴氏兄妹就什么都得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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