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程晏铃
从上世纪八○年代为女性争取性别平等,到今日为同志争取性向平等,尤美女坚信人权的价值、民主的可贵与爱的自由。
去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彩虹旗帜奋力飞扬的同时,攸关同性婚姻平权的民法部份条文修正草案,在立法院初审通过。当天,民进党立委尤美女被群众欢呼簇拥上台。
尤美女在挺同群众心中犹如“战神”。她坚持将婚姻平权法案排入审查,掀起争议与论战。
事实上,民进党内修专法、纳公投的声音都有,党团的Line群组也有不同意见。反同民众的责难电话、民进党立院总召柯建铭频频“沟通”、挺同团体对法案尽速通过的期待,形成三方沉重的压力,都让她无可回避。
一向犀利冷静的她,也曾因此瑟缩、发抖。
但她还是得继续奋斗。她常提起,法案通过初审前,她曾参加一场女同志家庭座谈会,理解到台湾有很多同志家庭和孩子,正等待法律保障。
一个人权律师的眼泪
若同性婚姻无法合法化,她解释,一旦生母过世,另一位母亲也无法行使亲权,只能看著小孩被社会局或是生母的家人带走,就此成为法律上的陌生人。
谈到这,尤美女的肩膀突然瘫软,下巴靠上交叠的双手,终究没忍住眼泪,“当了一辈子的人权律师,这么多小孩的权益没受到保障。为了这些小孩,任何委屈都能承受,”她说。
不放弃,是因为尤美女坚信人权价值;坚信站在对的方向,就能刀枪不入。“民主社会可贵的是有选择权,可以自由平等表达爱跟感情,跟相爱的人结合在一起,而不是由一群人判定你值不值得被爱,”尤美女说。
但不论是国民党或民进党,都对她的不退让,头痛万分。“她把婚姻平权当成理想,无法容纳讨论的空间,”国民党立委孔文吉说。
民进党立委管碧玲观察,民进党在许多议题上出现以立委个人为中心的现象,尤美女虽然代表民间团体的声音,“但立法有争议时,作为执政党,还是得包容全民的意见。”
虽然是台大法律研究所毕业,并应届考上律师跟司法官,从小读女校的尤美女,却有著传统贤妻良母的特质,直到大三被最要好的同学指著鼻子批评“很假”、“很会讨好别人”。骄傲的她,觉得人格被彻底摧毁,也意识到自己是空的,只靠外在肯定建构自我,却没有足够的内在能量。
她内在能量的累积,源自后来推动妇女运动时,一次又一次更趋坚定的人权信仰,以及觉醒的性别意识。
为女性 从无到有地立法
最早的启蒙是从《妇女新知》杂志社开始。杂志社创社时,尤美女眼见现场女生穿短裤、扛相机,对她来说俨然是另一个世界,也让她看到女性角色多元的可能,而不是只有传统妇女的单一模煳面貌。
在《妇女新知》,她负责从社会问题角度切入,撰写法律知识。为了写好文章,她精读每期杂志,累积性别意识,也看到法律背后的不公。她因而开始批判法律,甚至著手立法。…(完整报导,请见《天下杂志》第615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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