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 侯刚本
前些日子,因著一场学术旅行的关系,有幸造访新疆天山天池的王母娘娘庙。有别于坊间的王母庙,据说这间王母祖庙可是“旗舰总部”,供奉的“金身”自是王母娘娘的本尊。尽管金殿位于深山远水之境,不分平日假日照样香火鼎盛,朝圣者络绎不绝不远千里。
随著导游与庙方僧尼安排的动线,在瞻仰完金殿且为众神或捻香或合十之后,游客们便被“半强迫式”地引导至吕祖殿(吕洞宾道观)的暗房里,接受庙中半仙(算命先生)的消灾祈福。
我是一个熟习语艺的戏剧导演,尤以对于人际互动的布局与后设对话格外敏感。从半仙与香客们一来一往“套路式”的对谈脚本之中,很容易套出善男信女们的来历背景、家庭状况、所求所想、收入所得……;尤其是当算命半仙确知对方的社经地位后,便会非常有技巧地鼓励以香客依个人“财力等级”量力而为,怂恿这些远道而来的善男信女,透过(尽量)“多多益善”香油钱的供奉,心诚则灵消灾纳福。
坦白说,一旁观望的我实在看不惯,总觉得庙里的半仙与引导的僧尼,像极了一群“变相敛财”的共犯神棍。尤以当这样的敛财手段,又与名胜宝刹“理所当然”地合而为一时,此事不由得引导我从另一个角度思考:回顾当前蓬勃发展的文化创意产业,无不鼓励有心之人就地取材,尝试将在地人事时地物,结合人文思维发展无烟囱的生财之举;这样的概念,不管是被应用在意图开发转型成观光区的原住民部落,或是某些盛产特种物产的名产产地;且不论卖的是实体(物品、风景)或概念(歌舞表演)性的商品,这一切遮盖在文创的大伞之下我都觉得OK;唯独当这样的文创概念,一旦和本应立场超然的宗教(尤以香油钱)产生扣连时……;说真的,当文创若与宗教相遇,尤以拿香油钱做为一种生财的手段,不管怎么说,打心底我就是觉得别扭。
当宗教做为一种寻求心灵平静的超然事物,一旦将它和世俗的文创概念扣连在一起时;我不是说这样的概念不能扣,只是有心之人应该怎么扣才会扣得比较顺、比较好、比较得体、比较不会有争议性……(我宁愿王母祖殿卖的是各式各样不同款式的神明公仔纪念品,都好过直接向善男信女讨索香油钱);我想,这是当宗教意图融合文创,理应认真且小心思索的敏感问题。尤以当金钱奉献的宗教性行为,做为一种信奉者“甘心乐意”的捐赠举动时;我必须说,当事人出于甘心乐意,总比被那些金殿庙宇术士郎中们,直接对著远到信徒假借消灾纳福之名,说词牵强半哄半骗行敛财之实,愈想愈觉得这些神棍们的吃相,令人生厌与作呕。
【图一/图二:尽管王母祖庙的金殿位于深山远水之境,
【图三:我宁愿王母祖殿卖的是各式各样不同款式的神明公仔纪念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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