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稿来源:保险e聊站

满25岁到65岁之间,没参加劳、农、军、公教保的人,则为国保的纳保对象,必须缴纳国保费。(注1)
当保费逾期未缴则会依邮局一年定存固定利率,按日加计利息;若经催缴后仍未缴,针对有配偶的人,依欠费时间,会处以其配偶3,000元~15,000元罚锾。(注2)

Q:配偶一定会被罚吗?
A:若配偶符合某些状况,就可不受罚(注3):
1.未设有户籍的非本国籍、大陆、香港、澳门配偶。
2.低收入户或中低收入户。
3.未实际从事工作或未参加相关社会保险。
4.近一年度个人综所税各类所得总额未超过50万元。
5.失踪。
6.入狱服刑、因案羁押或拘禁。
7.受监护或受辅助宣告尚未撤销。
8.家庭暴力被害人,且加害人为被保险人。
9.罹患严重伤、病,须三个月以上的治疗或疗养。
10.经法院裁定开始债务清理程序。
11.遭逢变故导致经济生活陷于困境。
12.应征集、召集入营服兵役义务。
13.被保人对配偶犯刑事犯罪经判决有罪确定。
14.经法院判决免除扶养义务确定或经法院调解、和解成立。
15.其他经中央主管机关认定之情形。

Q:有欠缴的保费,是否相关给付都不能领?
A:要申请国保的相关给付,如国民老年年金、生育给付等,若有保费未缴,则会无法给付,必须申请补缴单,缴清保费才能请领。(注4)

Q:要申请给付时,才发现真的没钱缴,可以分期缴纳吗?
A:当欠费大于3,000元、个人综所税总额在50万以下者,可以申请“分期缴纳”,依各项给付不同,有不同的请领规定,例如:
1.老年年金,申请分期缴纳,给付第一期金额后,即可开始领老年年金。(注5)
2.生育给付,申请分期缴纳,必须缴至大于请领金额的半数,才得以请领。(注6)
3.丧葬给付,申请分期缴纳后,未缴完不幸身故,申领人需声明可从丧葬给付中扣除,否则只能等保费缴完后才能请领。(注7)
其他给付可电洽劳保局询问唷!

注1:好文回顾→“你知道什么是国民年金吗?”
注2:“执行国民年金法罚锾应行注意事项”,劳保局
注3:“国民年金法有关正当理由范围”,劳保局
注4:“保险费缴纳重要性”,劳保局
注5:“103.02.04 ─ 请领国保老年年金给付时,如果有欠缴保险费,可以办理分期缴纳吗?”,劳保局
注6:“105.04.11 ─ 要请领国保生育给付,却因积欠保险费无法请领,该怎么办?”,劳保局
注7:“104.03.16 ─ 在分期缴纳国民年金保险费期间死亡,保费没缴清,可以领给付吗?”,劳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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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不缴国保,配偶可能被罚3千到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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