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方剡旨

賴清德的十講,第三講說是講憲法。我的老天鵝,這貨到底有沒有丁點對憲法的認知?

賴清德要講憲法,顯然談的就是中華民國憲法,但這貨提的不知道是哪一個平行時空中的中華民國憲法,他說:「1946年中華民國憲法通過時,並沒有任何台灣區代表出席會議」,這真是太搞笑了,堂堂中華民國總統,對最基本的國史認知都付之闕如,好意思出來賣蠢?

來,我們不採用國民黨對於當年南京憲法制定時的台灣代表說法,而讓大家看看檔案。透過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的所保存的檔案,我們可以清楚看到,省參議會於民國351031日召開第一次臨時大會,選舉制憲國民大會臺灣代表的會議記錄。這份會議紀錄詳細記載開會流程,包括投票及唱票過程,以及最後當選名單。幫幫忙,國家檔案中清楚記載的史實,你賴清德是瞎了還是有嚴重到不行的閱讀障礙?身為總統,可以這樣練肖話?

民國35年制定的南京憲法,現在在中華民國台、澎、金、馬自由地區的不適用性,我們早也提過,甚至主張凍憲,在現實時空下訂立基本法來因應所需。然而,不喜歡南京憲法是一個問題,去歪曲、否定南京憲法制定的過程,那是另一個問題。賴清德要瞎扯南京憲法制定時無台灣代表,要表示的顯然就是「這部憲法在台灣沒有民意基礎的這個論述」。但,這個論述著非常離譜且巨大的漏洞。第一個,他講沒台灣代表就是謊言了,遑論其他。第二,現行的中華民國憲法,不是單以南京憲法為本,而是有12條增修條文的。這些增修條文,顯非民國35年所訂吧?也不是威權時代修的吧?都是透過民選的國民大會去處理的,民進黨也參與其中,這賴清德不認嗎?這樣,要影射中華民國憲法在台灣沒有民意基礎,賴清德唬得是哪門子的大爛?第三,這部民進黨向來賭爛的憲法,何以在蔡英文完全執政時不廢?賴清德選總統時也不以廢之為首要政見?不但不廢,陳菊當監察院長時就說要廢監院,結果院長都當到去住院療養了,監院還繼續養著綠色肥貓?既嫌又要,唯一不要的就是臉!

ADEY1991
圖片取自:( FB )

然後,賴清德在演講中繼續否定民主最基本的ABC~多數決。他的理論就是在野黨違憲,所以多數決不算。笑死,你才違憲、你整個政權都違憲!無論五權、三權,權力制衡就是憲法最基本的精神。憲法本文與增修條文,試問哪一條規定,大法官可議立法?大法官對於違憲的宣告,本就不可以涉及法條修改與法律執行的細節。舉個例子,大法官認定民法過去對於同性不得結婚的規定違憲,當時大法官有說(甚至該說是敢於指明)同性婚姻在民法或婚姻實際成立的條件嗎?宣告過去民法的規定違憲後,同婚的法律修訂就是立法院的事情。行政部門就此該做,也僅是提案給國會審議。結果,現在的大法官對於死刑是否違憲,做出的宣告是死刑判決必須一致決!這是立法了吧?人家申請釋憲的理由是大法官裁決死刑是否違憲?大法官扯東扯西,成了民進黨廢死政策的辯護律師卻又不敢真跟民意對幹,就來個部分違憲,然後越徂代庖的立起法來,這才是道道地地的違憲!

一個守護憲法的憲政機關卻幹這種破壞憲政分際的爛事,賴清德好意思指著在野黨的鼻子說人家違憲?違憲不違憲,現在就是賴清德說的算,這是什麼民主?多數人民選出來的立委,你說人家違憲就違憲,就要罷免,這種嚴重破壞國家憲政、這種惡質侵蝕民主基石的作為,那才是真正的違憲!

賴清德有本事就廢除現行中華民國憲法去制憲建國,不要躲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出來的權力當中,鑽盡巧門去毀憲亂政,破壞國家的民主!連制憲的過程都不知道,自己本身就是違憲大王,好意思拿這部憲法出來唬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