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程凯
2016总统及立委大选,民众挟著对马英九政府执政的怒气,及国家诸多政策的错误,狠狠的将国民党拉下台。相信多数民众期待的,在于新总统与新国会,能够一改过去政策走向与领导风格,尽速改变台湾低迷的经济情势与严峻的世代问题。更重要的,希望可以终结过去二十多年台湾政治走不出的蓝绿恶斗困境,让政府真正回到正轨,为全民谋福祉。
晃眼两个月过去,蓝绿恶斗终结了吗?在立法院,面对看守的国民党内阁,绿营立委思考的不是赶紧掌握政府运作,找出国家发展的困境与问题,尽快协助新总统、新内阁与新国会能合作为民谋利。开议一个半月的立法院,搞得是总统交接条例、党产处理条例这些高度政治性的争议法案。
有点年纪的读者,看到这几天针对党产问题的讨论,一定有时光倒流的亲切感,救国团、妇联会、中广大楼……,对年轻读者看似新鲜的议题,却在2000年阿扁竞选总统时就被大吵特吵过一遍,除了演员不同,剧本与演出形式却几乎如出一辙。平心而论,国民党党产不是不应该处理,但在陈水扁主政时期,就已经由行政院与监察院联手处里国民党党产问题,明显不当者,当时已经初步处理。仍有疑虑的部分,也交由法院处理,被判决败诉者,国民党也多放弃上诉,缴回国库或返还声索人。如今民进党再度旧案重谈,看似高举转型正义大旗,难道不同时证明了民进党执政下的政府,连国民党党产都没有能力处理。
长久观察台湾政治发展者都知道,民进党自始至终从来不曾真正希望国民党解决党产问题,或者说国民党部论如何处理,民进党都不会同意党产问题有结束的一天。理由很简单,民进党必须借由党产议题进行对国民党不断的政治斗争。好处非常明显,一个疲于奔命于党产问题的国民党,如何有余力进行党内重整、推行改革,更遑论监督即将执政的民进党政府?
台湾毕竟是法治国家,要用法律处理政治问题不是不可以,但一旦将位阶拉高,相关法案的内容可不就只是几个名嘴或立委出来打打嘴炮就算了。台湾法律在宪法架构下,有诸多刚性限制的立法原理原则。其中,不得溯及既往与不得有差别待遇两者,就是绿营天才立委表面义正词严,背地却无比心虚的关键所在。也许因为当事人叫中国国民党,所以多数人民认为特别针对这个世纪大烂党立一个法案,内容在于处理一些知情者可能已经死了几十年的陈年烂帐,而不觉有何不妥。但如果主客易位,如果今天在立院多数的是国民党,要求立一个特别法,姑且叫做“陈水扁执政时期民主进步党不当言论惩处条例”,大家做何感想?
这里的关键,并不在于国民党或民进党,而在于台湾法治制度的创建,今天如果我们认同针对不喜欢的国民党、民进党,甚至马英九或黄安,乃至陈水扁,能够想方设法订定特别条款清算修理,台湾的每个民众,就都陷入了国家有权者能够披著合法外衣,跳脱现行法规的所有规定,行清算斗争某个个人的风险,这其中的所呈现的宪法基本权利保障的争议,才是我们判断党产问题如何解决的依归。
原文:专栏/党产处理之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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