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响力新视野 林律师小教室

歌手周蕙有首著名的情歌“约定”,歌词写道“你我约定一争吵很快要喊停, 也说好没有秘密彼此很透明。我会好好的爱你,傻傻爱你,不去计较公平不公平。”相当甜蜜浪漫,也相当符合新婚时对另一半无私的爱与无止尽付出的心愿。

然而,婚姻是个修道场,许多对夫妻仍走不过修道场的考验,终究以离婚作终。残忍的事,过去的“不去计较公平不公平”变得锱铢必较,过去的“说好没有秘密彼此很透明”在离婚诉讼的攻防中,只剩下多疑、猜忌与秘密。

在法律中也是如此,只要谈到离婚,就得计算婚姻中最现实的金钱、财产分配。为了体恤婚姻中对彼此的付出与贡献,若双方事前未特别约定婚姻财产制度,我国民法原则上是以“夫或妻现存之”婚后财产”,扣除婚姻关系存续中所负债务后,如有剩余,其双方剩余财产之差额,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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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几年前民法大修正,为避免让婚姻中毫无贡献的一方平白占得剩余财产一半的好处,特别给予法官得“免除”或“减免”一方的剩余财产分配的金额。到底要减免多少,法官考量的因素繁多,包括一方在婚姻中家事劳动的程度、情感维系的努力、对家庭的贡献、财产取得的时间,还有身分、地位、收入等等。换句话说,如果一方在婚姻中只是好吃懒做、对家庭毫无贡献,或是双方已经分居多年,那法官就可能让另一方酌减或是免除给予剩余财产的分配额。

前阵子就有一个案例,一对夫妻离婚,尽管婚姻长达40年,双方甚至育有六名子女,妻子向法院诉请前夫剩余财产分配。在诉讼中,法官认为双方已经分居20多年,分居后彼此生活几乎无任何交集,各自处理各自的生活、财务与工作,法官认为这段时间中妻子对丈夫财产的增加没有任何帮助,因此酌减丈夫给予她的财产到三分之一,而非二分之一。因此即便丈夫婚后的剩余财产(亦即婚姻存续中增加的财产)高达五亿多元,妻子仅有九百多万元,但妻子只能得到差额的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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