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程凯
如果进行街头访问,统计台湾人最不满的政府机关或官员,立法院与立委诸公们几乎永远名列前茅。常见的批评有几个,首先就是立法绩效与立法品质的低落。然而,所谓的绩效与品质,究竟标准为和?法案与公共政策的推行,由于事涉整体台湾社会的最大共识,必定无法以商业思惟订定清楚地KPI与成本效益分析。一个你我无法完全接受的法案内容,却可能是你我之外大多数人民的共同意见。我们能因为法案不如己意,就说这个法案品质低落?
再者,有人批评立法院将自己的制衡权力无限上纲。但必须指出,民主国家中所谓权力制衡,在原始理论基础中,事实上乃建基于对行政机关的不信任与限制而产生的。换言之,权力制衡的概念从一开始便是针对行政权而来,不应局限于字面意义而追求完全的权力平衡。如果用委托人代理人理论观之,行政机关因为人力、专业与资源垄断,相较立法机关拥有更多优势。试想,113名立委如何跟数万公务体系制衡,自然要依靠预算监督、质询技巧以及民众声音作为后盾。一味听信行政机关的意见,当政府选择背离民意时,岂是全民之福?
长久以来,公务机关总在传播一种立委是为了满足背后支持者的要求,因此动辄向行政机关提出需索或施压,导致行政权的运作支离破碎的错误信息。然而,在现在信息科技高度发达的时代,要项过往威权时代,一个立委就可以只手遮天根本不可能。看看这几年,是偷鸡摸狗的立委多,还是乱七八糟的官员多,大概就可以印证这个道理。事实上,公务机关与体系是如何面对基层百姓的苦痛与急难,若没有民意代表协助,时常不是被刁难,就是不敢作为。关说与选民服务的界线其实很清楚,端视民意代表是否从此收取不正利益,不应该对出于善意的寻民服务行为一概污名化。
学界常有一种批评,指称我国国会对比欧美如何如何,想借由立法院与其他国家的不同之处,证明我们就比较落后。但是,每个国家都有各自的政治生态,美国、英国、法国、德国等民主国家,也不会有两个国家用一套制度的状况,都是各自因应各国政治生态与民众意向,发展出各自独特的民主政治运作方式。一天到晚拿欧美来比较,难道是白人至上的自卑心态?英国有国王、美国总统不能直选,凡事拿英美做典范,我们要不要连这些都一起抄来用?
还有学者公然指称,我们的法案审查都不尊重行政机关,常常立法结果跟行政院版本大相迳庭。这更是无稽之谈,稍微关注立院法案审查,会发现审查的主导权根本在行政机关,过去加强酒驾罚则、增订随机杀人唯一死刑,乃至动物保护机制加强等法案,许多早已获朝野立委高度共识。但大多数的案子最后过不过、如何过,却都被行政机关的意见阻拦?立法委员依法对法案进行审查,如果行政院版送到立法院,立委们就要照单全收,难道想要立法院真的被当成立法局?
台湾的民主政治持续发展,各项制度至今仍有诸多足堪改善之处。立法院,经常是许多媒体与民众不满的宣泄出口,但大家也该反思,对立法院的诸多批评,究竟是论述有据,抑或只是随有心媒体或学者,甚至政治人物进行政治操作的工具,恐怕是每个公民必须用心探究的问题。
原文:专栏/立院其实没有那麽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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