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响力新视野 林律师小教室

港台知名红星梅艳芳2003年时因子宫颈癌过世,当时她年仅四十岁。一生并未嫁娶的梅艳芳死时留有大笔遗产,母亲为她的第一顺位继承人。然而,她似乎对母亲的理财观并不放心,死前她与律师商讨,决定以“遗嘱信托”的方式处理遗产。

依据当时的港媒报导,梅妈妈每个月将分配到7万港币(约新台币30万元)生活费,并配置1名司机及1名佣人,梅艳芳的哥哥及姐姐的共4名孩子可得到170万港币(约新台币700万元)读书基金,剩余遗产则赠予好友与公益法人。根据报导,会这样安排,都是担心妈妈太快把遗产挥霍完,以防她晚年无法生活。

然而,尽管她生前处心积虑地安排,似乎仍无法得到母亲、哥哥与姊姊的满意。她死后不久,她的亲人就提起诉讼,争执梅艳芳原本立下的遗嘱信托无效。这官司打了八年,最终判定妈妈与哥哥败诉,不过可因物价上涨而调整生活费。

根据她哥哥先前透露,梅妈妈的生活费已增加到每月25万港币(约新台币100万元),不过妈妈仍多次向法院申请,欲从遗产中领取额外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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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取自:(示意图123rf)

然而,在梅艳芳离世没多久,妈妈与哥哥就因为不满遗产处理方式提起诉讼,争执梅艳芳当时因重病、服药,所以精神丧失,所订立的遗嘱信托无效。该案件直到2011年才终结,裁定妈妈与哥哥败诉,但妈妈的生活费得依物价而上调

不过,这些生活费仍不够她花用(每年约新台币1250万元)。诉讼加上律师费,她在2012年宣告破产,2016年破产期结束。但就在最近,她妈妈又再度向法院申请破产,只是原因尚未得知。

今年四月,梅妈妈才和亲人一起欢度一百岁的寿宴,当时的她看起来仍神清气爽,气色与精神都很好。只是,老人家如何理财,如何处理一个月100万元的生活费,我们无从得知。有趣的是,遗嘱信托以处理遗产的方式,因为梅妈妈的事件,又再度引起大家的重视。

遗嘱是最为人熟知可以处理身后财的方式。有人说遗嘱像是死人从坟墓里伸出的一只手,在身前决定要如何处理身后的遗产。近几年来,遗嘱信托也逐渐受人重视,因为越来越多人发现,只有遗嘱并不足以保障遗产可以被继承人妥善利用,“遗嘱”加上“信托”是更进一步,对拿到遗产的继承人更细致的理财规划。只是,有时被继承人的用心,无法得到继承人的感谢与尊重,就像梅艳芳的母亲与哥姊,死后争执遗嘱信托有效的故事层出不穷。

不知道梅艳芳地下有知,得知在重病时的一番苦心,挂念自己死后的亲人是否仍妥善管理钱财与日子过得稳妥,却无法得到亲人的认同,心中是不是充满遗憾与感伤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