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致癌风险的石棉建材 应加强把关
【GRi草根影响力新视野╱记者林旻柔】
石棉瓦是台湾早期建筑会用到的建材,之后WHO将石棉列为一级致癌物;政府虽宣布在2018年全面禁用,但却未对现有或老旧石棉建物把关,以至于民众仍有暴露于致癌风险之虞。
(图片来源/gugermany)
事实上,环保署早于民国78年5月即将石棉公告列管为毒性化学物质,并于101年订出全面禁用石棉期程。内政部于92年已配合将建筑技术守则建筑设计施工编有关防火安全规定条文中,列举石棉制品之规定删除,并于93年起认可防火材料时加强查核是否含有石棉成分;此外,经济部自95年起,已修正相关国家标准,订有不得含石棉成分之建筑板材,并列为应施检验商品,采取抽验之管理措施,近年来抽检结果未发现含石棉情形。故国内建筑界从民国95年起几已完全不使用含石棉建筑材料。
内政部营建署表示,目前除屋顶用的石棉瓦,及95年以前施工及装潢之办公室的天花板、轻隔间墙如系使用纤维水泥板或硅酸钙板,尚有可能含有石棉,其他建材几不可能含有石棉成分。依据美国环保署资料,含石棉之建材,若该建材状况良好,便不会释放出石棉,也不太会造成健康风险;因此,若石棉建材未受损伤,最好的处理办法是不去理会它,避免碰撞、磨擦或其他损伤。此外,依据国家卫生研究院之石棉研究资料指出,石棉对于人体的风险,是吸到受其污染之空气,而石棉常被发现于拆除或改建中之建物中;一般家庭中使用含有石棉成分之建材,若不去破坏它的结构,原则上不会对居住者之健康造成影响。
因此,居家环境中即使存在含石棉成分之建材,只要不去破坏它,并不会危害到居住者的健康。民众平时只要不靠近石棉瓦拆除施工的工地,并在家中如有装潢施工需拆除旧建材时,避开作业环境,交由专业人员处理,就可避开石棉伤害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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