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Sid Weng Photo Credit: 崔妈妈基金会
联合报导,屋价居高不下,不少人只能选择租屋,但恶房东、租霸房客的租屋消费纠纷时有所闻。2014年两名香港女学生持假证件向房东承租套房,将垃圾堆的跟小山一样,把屋子搞得像废墟,以及2015年张姓恶房东巧立名目向房客收取各项费用,并大动作提告66名房客,多位受害房客甚至组自救会讨公道一事,都曾喧腾一时,目前也仍在司法程序中。
中央社报导,为了让租赁市场更合理,行政院消保处今(23)日表示,已审议通过内政部研拟的“住屋租赁契约书范本暨其定型化契约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待公告施行后就可上路。修正内容重点为解决房东以不合理的住屋租赁契约条款坑杀租屋客,或房客恶意破坏住屋所造成的租屋消费纠纷,明定未来房东收押金最高只能两个月、且解除契约必须提前一个月告知,不能今天通知房客解约,明天要求搬走等。
教育广播电台报导,行政院消保处简任秘书陈星宏表示,坊间很多租赁契约充满不合理的规定,例如提前解除合约,违约金要罚5倍租金,且没有明定押金要收多少钱。现行已签定的租赁契约若有违反平等互惠原则,届时仍将视为“无效条款”,建议房东、房客近期可重新签约,避免后续困扰,亦可以个案方式向消保官申诉。
自由报导,消保处整理出常见的租赁纠纷,包括担保金(押金)、水电和瓦斯费、住屋修缮、提前终止契约以及迁入户籍及税赋争议等,在新范本中都有明确的规范。旧租赁范本比较像是行政指导;但新范本属于法规命令,具有法律效力。新定型化契约修正重点包含五大项:
第一,为解决出租人超收、不当苛扣及拒不返还担保金争议,明定房东所收的担保金的数额最高不得超过2个月的总额;担保金原则上应于租期届满或租赁契约终止,承租人交还住屋时返还。
第二,针对水、电、瓦斯或其他费用的负担,房东应载明租赁期间水、电费的单价(例如:每度_元),并以勾选方式明定负担方式。
第三,关于住屋修缮义务,将明定房东负责修缮为原则,但是损坏是因可归责的房客事由所造成,房东就不付修缮责任。
第四,为解决租赁一方无预警提前终止租约,造成他方要临时搬家或住屋闲置争议,修正案设计有提前终止租约的选项、应提前通知期间,违约时最高赔偿金不得超过1个月租金。
第五,为防范房东利用契约条款,逃漏所得税及其他税赋,明定定型化契约“不得约定”房客不得申报租赁费用支出、“不得约定”房客不得迁入户籍、“不得约定”应由房东负担的税赋如果较出租前增加时,增加部分由房客负担的内容。
NOWnews报导,消保处提醒,若租约有两页以上,宜盖上骑逢章,避免被抽换;签约过程可使用拍照、录音方式证明交屋现况,并建议可以划拨、汇款等方式缴交租金,避免发生诉讼时举证困难。
央广报导,消保处说,修正后的房租定型化契约最快在7月公告施行,广大的学生租屋族可在新学年度适用。如果租约内容与住屋租赁定型化契约规定不符合,可要求房东修改或拒绝签约,以保障自身权益。如果租约内容与前述规定未合,经令限期改正而届期不改者,可依消费者保护法第56条之1规定处罚,最高可罚新台币50万元。
住屋租赁纠纷多 新定型化契约将上路(中央社)
住屋租赁纠纷多 新定型化契约将上路(联合)
新住屋租赁范本将上路 违规最高罚50万元(自由)
避免恶房东、恶房客 消保处修改住屋租赁定型化契约(NOWnews)
租赁契约书范本通过 明定押金收取上限(央广)
消保处修改租赁契约 保障租屋权益(教育广播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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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恶房东、租霸房客横行 新住屋租赁定型化契约将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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