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慰问金究竟是不是退休金的一部份,政府应该讲清楚
文/颜永森 静宜大学信息管理系副教授
最近又快到选举,年终慰问金议题又被提出来,究竟年终慰问金是否应该全面恢复发放,引起许多人的关注。笔者是私立大学的老师,并非公务人员,不过,只是对这个议题感到很好奇,为什么年终慰问金会变成一个模煳的议题,按理退休金应该有退休金给予的办法,怎么会变成可发或可不发?如果是私人企业,企业老板如果愿意给员工多少额外的年终慰问金,应该没有人会去抗议,因为这是私人企业老板所出的钱,如果老板不高兴给,退休员工也至于会去抗议。但是为什么我们政府对于退休公务人员的年终慰问金,一直有模煳的地带,不愿意让大法官去释宪,究竟年终慰问金是否是军公教退休金的一部份,这个问题不是就解决了吗?这个问题其实一直存在,即使民进党执政八年,也未见其提出,反而是现在的政府有勇气提出这样的主张(即暂停二万元以上的年终慰问金),应该获得赞赏。如果将来释宪结果,这笔钱政府该给,就明确告诉大众,并且确实保障其权益,如果不属于退休金的一部份,政府就应该说明为什么要给,而且基于宪法保障人民平等权利,是否其他劳工退休人员也应比照发放。不过,现在似乎反而变成政府的筹码,如果未来若财政情况改善、经济发展有成效,会再来检讨年终慰问金的发放,让这些退休人员继续抱持著一丝希望,而社会舆论也会不断地批判这样的不合理现象,造成社会的动荡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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