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琪拉編譯)
去年九月,明科娃旅行歸來,發現丈夫已經搬走並帶走了他們兩歲的兒子,她震驚得暈了過去。 這位美俄雙重國籍公民目前正在爭取孩子的監護權。 明科娃最後一次見到任是在六個月前,當時他們在一家兒童之家,在工作人員的照顧下一起玩了30分鐘的玩具。 「我的兒子緊緊地抱著我,不肯放手。他把頭靠在我的胸口,感覺他終於見到我了,如釋重負。時間到了,我感覺心都碎了。」明科娃說。
這家人一直住在日本四國島。在日本,直到今年四月法律修改之前,離婚後只有一方父母可以被視為孩子的法定監護人。 通常情況下,仍與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父或母才是法定監護人,這變相喪失另一方在離婚訴訟前帶著孩子離開的權利。
儘管這種做法在其他國家可能被視為父母綁架,但在日本並不違法。 「如果正在談離婚的父母一方先帶著孩子離開家,就代表該方父母將成為孩子的主要照顧者。這使得該方父母的地位比留守的一方要強得多。」日本專職離婚的律師說。日本法務省表示,新法允許父母雙方都被視為法定監護人,並透過要求離婚父母「互相尊重」來解決兒童綁架問題。 法務省還表示,如果雙方不合作,一方帶走孩子,這可能會在未來的監護權訴訟中對其不利。
圖片取自:(示意圖123rf)
然而,目前尚不清楚法院將如何解釋該法律,共同監護權不會是自動的,並且不能保證共同的育兒時間。 活動人士和家長也表示,這並沒有加強小孩被帶走的父母的權利,因為他們的孩子已經消失,完全由前配偶照顧。
明科娃於2013年在Facebook上認識了現在的丈夫,四年後兩人結婚,她也隨他來到日本。 明科娃說,在她2022年懷上兒子倫之前,他們的關係就開始出現問題。她說,兒子出生後,丈夫對她的育兒方式越來越挑剔,要求他全權決定孩子的教養方式。
明科娃說,她一直在考慮離婚,但去年九月回俄羅斯探親時,沒想到回來後會發現家裡空無一人。 「現在回想起來,那是我一生中犯過的最大的錯誤,我做夢也沒想到他會利用這個機會搬出去。小孩的父親透過簡訊聯繫我,說把小孩帶走了,只允許我每週見兒子一個小時。」明科娃說。
在日本,父母一方擅自帶走小孩是民事案件,不是刑事案件。甚至有律師會建議自己的離婚當事人趕快帶走小孩,儘管許多日本父母都提出了類似問題,但此次民法典的修訂並未涉及父母綁架子女的問題,因此可以預見,綁架事件仍會發生。
加上,如果父母雙方對離婚後小孩的共同監護無法達成一致,日本法院可能會拒絕共同監護權,而這正是許多離婚夫婦面臨的現實,在這種情況下,仍然無法保證孩子能夠與父母雙方都保持有意義的關係。
這是日本的現況,也是異國婚姻離婚時,身處異國的外國父或母最害怕的現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