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响力新视野 林律师小教室 

现代人的生活永远都离不开手机或是其他3C产品。即便眼睛不在手机上,随时也有可能被短信的声音给打扰,好处是随时可以接收最新的信息,随时掌握工作的最新动态,不会遗漏客户的疑问,也不会轻忽老板的交办事项。但是,这些优点到了下班时候恐怕就变成缺点了。

上班族的我们可能都有经验,下班时候仍会不时接到同事或是上司的短信,可能是询问工作状况、可能是询问交办事项的进度。因为手机太方便,我们就算不想读取短信也很容易被短信的通知声给干扰,破坏了原本下班后的轻松心情。

再加上过去因为疫情,全世界的上班族都有长达一年以上的居家上班的情况,好处是不需要再花时间通勤往返办公室,但坏处是让上下班时间的分际变得更模煳。许多人可能都有所感,居家上班的时候无时无刻都在上班,也无时无刻都在上班时间作下班时间该做的事情。

但疫情已过去,下班后的员工有没有可以不被同事、老板的电话、信息、通讯软件、电子邮件轰炸,接收与工作任何事项信息的“脱机权”呢?员工下班之后仍有责任要回复与工作上有关的任何事项吗?

事实上,脱机权在欧洲行之有年。法国在2017年就修订劳动法,赋予劳工在下班后可以完全不处理工作上任何事项的“脱机权”(right to disconnect)。阿根廷、爱尔兰、墨西哥和西班牙也仿效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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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取自:(示意图123rf)

至于太平洋另一端的美国,虽然没有全国统一的劳动法,但加州众议员马特·哈尼(Matt Haney)于今年4月1日特别提交了“脱机权”的法案。法案若通过,雇主将要明确在劳动契约中规定员工的上下班时间,若违反契约在非上班时间打扰员工,可能会处以100元美金以上的罚款。

这在以辛勤劳工闻名的亚洲(包括台湾),实为罕见!

现阶段的台湾并没有明确规定劳工有不被工作给打扰的“脱机权”。不过台北市政府劳动局在去年三月颁布了类似行政指导性质的“台北市事业单位实施居家工作劳动条件保障指导原则”,其中就包括“尊重劳工脱机权益”。尽管这只是行政指导的性质,并没有法律强制效力,但也算是政府对雇主的期待。也就是说,只要是下班时间,劳工就没有责任处理、接收任何与工作上相关事项,甚至雇主也不应该以“我传短信不代表员工就要马上处理、或读取”为由,恣意在下班时段打扰员工。

只是,要像法国一样,台湾劳工要到享受法律保障,享受完全自由独立的下班时光,不知道还要走多久的时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