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周杰倫和昆凌小俩口夫妻财产的分配、昆凌妈妈献策亲家母叶惠美的消息传得沸沸扬扬,原来是周妈妈叶惠美认为周董一家四口开销渐增,有意将儿子财产交由昆凌打理,却被昆凌妈妈以年纪还轻不懂理财为原因挡下,认为还是交由叶惠美管理较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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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取自\周杰倫脸书。
周杰倫曾对外透露,他和昆凌虽然没有签订婚前协议,但小俩口婚后财产各自独立,他的所得全数交由妈妈叶惠美处理,需要用到钱才会向叶惠美请款,而昆凌可以自由支配自己所得。针对叶惠美打算将经济权交给昆凌却被亲家母挡下的消息,周杰倫所属经纪公司仅以无稽之谈带过。
不过,不是每个夫妻都能像周董和昆凌各自拥有经济自主权,也不是每个人都能遇到像周董一样会赚又全心宠爱另一半的伴侣。都说亲兄弟明算帐,夫妻之间更需如此!如何在婚姻当中保障自己的权益、让自己拥有足够应付突变状况的资源,即便都说谈钱伤感情,但是没把钱谈清只是表面的和平啊!
图片取自\周杰倫脸书。
一、先生(或太太)把赚的钱都供自己花用,让另一方独自负担家庭生活费用,另一方可以请求对方给付吗?
A:依民法第1003条之一第一项规定:“家庭生活费用,除法律或契约另有约定外,由夫妻各依其经济能力、家事劳动或其他情事分担之。”因此,夫妻一方的确可以依双方的经济能力比例请求他方给付家庭生活费用喔!而且法律还肯定从事家事劳动的一方所做的贡献,可以成为抵充给付家庭生活费用的一部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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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婚后赚的钱,是我自己的还是夫妻双方共有的呢?
A:依民法第1005条的规定,夫妻未以契约约定财产制,就是以法定财产制为夫妻财产制,而依民法第1017条之一第一项前段的规定,夫妻财产是各自所有的。因此简单的说,除了特殊的借名登记关系之外,一般来说,财产在谁名下就是谁的。
三、这么说我想怎么处置自己的财产,对方无法过问啰?
A:没错!依民法第1018条的规定,夫妻各自管理、使用、收益及处分其财产。
四、可是我是家庭主妇怎么办?我的劳力都贡献给家庭,离婚难道一毛钱都分不到吗?
A:并不会喔!法定夫妻财产制,最大的特点就是,依民法第1030条之一第一项前段的规定,法定财产制消灭时(譬如离婚或一方死亡等),婚后取得的财产剩余较少的一方可以跟剩余较多的一方请求差额的一半,譬如一方婚后财产剩300万,另一方婚后财产剩100万,那较少的一方就可以跟另一方请求差额200万的一半,也就是1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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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他方不同意,即使尚未离婚,我可以单方请求改用分别财产制来保护自己吗?
A:依民法第1010条规定,在某些情况下,例如对方不给付家庭生活费用、夫妻一方财产不足清偿负债时、不当减少婚后财产可能妨碍剩余财产分配或夫妻因难以维持同居而分居六个月以上时,的确可以单方声请改为分别财产制,但记得此时就会产生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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