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郑俊德

一个高雄朋友,因为工作出差的缘故来到了台北,本著对于文创的喜好,流浪到了松烟文创园区,也将她的感想写了一篇长文分享到网络上。

她走完了松烟一圈后,她原本总是自诩自己是文化人,但在文化创意园区逛完一圈后,她说她竟成了没有文化的人。

她说:“这里什么都好,只是有个唯一缺点:都买不起”一个抱枕4500元、一个马克杯2000元,另一个朋友更回应了,一支铅笔800,一把伞1200(忽然觉得伞好像蛮划算的,但忽然被朋友敲醒,这一切都是幻觉)如果说这里的价格正常,只是因为加上设计费的缘故,但她的本职也是一个设计师,怎么和她工作的薪水都不对等,以松烟的生活模式来过,不出两个礼拜她就会破产了。

一个住在国外的朋友也回应道:“在欧洲每个商品都是文创品,但是来到台湾价格都会翻上好几倍,在国外就是很平常生活会用的平价生活用品。”而她很讶异,台湾人怎么还买得很开心,觉得设计过的东西就值这个价,更用物品的价格来作为人与人之间的比较,但实际上这商品在海外就是一个生活随处可见的商品。

台湾的文创似乎成了商人哄抬与赚钱工具,甚至只要冠上文创两个字,就会突显一种莫名的高贵感,一种集体自我感觉良好的催眠;当我们把文化飙到最高价,事实上文化就会离大众的生活很远,因为文化很贵,不是大众可以承担起的文化。

文化是什么?朋友提到文化应该是一种生活。是你365天都可以生活在其中、对于生活的态度,才叫做文化。商人们可以为他们的商品找了上千万的明星周杰倫、蔡依林来做代言,却舍不得花50万好好设计商品,或是把上千万代言省下,把代言费回馈到商品价格上,这是一种充满吊诡与乖谬的商业行为,但多数的人民还是买单,这又是另一个名人光环把人心弄瞎的实际效应。

设计感应该是现代商品拥有的基本目标,而文化更应该可以落实在大众的生活,让国民呈现一定的文化水平与环境氛围,而不是少数人或是家庭的专属权,政府总是说我们拥有多元创意文化!现实就是台湾的文化创意太贵了,已经被哄抬到,大众不得不用其他国家的文化商品来过生活了。

如果文化=文创=设计=名牌=虚荣,而这样就是台湾现在文创产业专属文化气息的话,那还真是虚浮的奢华,就像商人爱用低调的奢华蒙骗大众一般,用一些激起脑内啡快乐感的词或是文案来引诱大众,如果文化总是这样定价,那我想很多人不敢拥有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