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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早醒来,心想“昨晚有睡好吗?”但睡眠品质到底该如何衡量呢?长庚医院专任临床心理师吴家硕表示,根据美国国家睡眠基金会发表,客观的睡眠品质可从入睡速度、连续睡眠时间来评估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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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国家睡眠基金会(National Sleep Foundation)在《睡眠健康》(Sleep Health)期刊发表对于“睡眠品质”的定义,良好的睡眠品质应同时包括以下四点:

(1)入睡耗时<30分钟:躺上床后30分钟内睡著

(2)半夜醒来≤1次:半夜醒来的定义是醒来5分钟或更长的时间

(3)半夜醒来<20分钟:半夜醒来后可在20分钟内再度入睡

(4)睡眠效率≥85%:睡眠效率是指睡眠时间除以躺床时间的百分比

那怎样叫做睡眠品质不佳呢?

(1)入睡耗时>45分钟(老年人则为>60分钟)

(2)半夜醒来≥4次(青少年则为≥3次)

(3)半夜醒来>40分钟才能再入睡(13-17岁或65岁以上者,若半夜醒来需>50分钟才能再入睡,即为睡眠品质不佳)

(4)睡眠效率≤74%(18-25岁年轻成人,若睡眠效率≤64%才被定义为睡眠品质不佳!)

吴家硕心理师表示,要达到“好的睡眠品质”需同时满足上述4点,但“不好的睡眠品质”的标准更严格,只要满足其中任何一个条件即表示睡眠品质不佳。吴家硕心理师提醒,良好的睡眠品质有助于生理机能的正常运作,若睡眠品质不良的标准中,只要有某一点发生频率超过每星期3次、且持续3个月以上者,建议可积极咨询“睡眠中心”的诊断与改善建议,以免长期睡不好而影响健康!

睡眠品质相关问题,建议咨询“睡眠中心、精神科、身心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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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创作:健谈

专家咨询:台湾心理健康发展协会理事长暨长庚医院专任临床心理师 吴家硕

资料来源:美国国家睡眠基金会最新共识

 

延伸阅读:

【如何提升睡眠品质】 http://www.havemary.com/article.php?id=39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