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以涵 Photo Credit: Sarah Joy (CC BY-SA 2.0)

从2009年参与“若水”担任实习生、2010年进入美国独立顾问公司服务社会企业、再到2012年与伙伴们创办了“社企流”这个平台至今,我在社会企业领域的学习已经将近7年的时间。

而政府将2014年订为“台湾社企元年”,近两年投入许多资源、大力支持社会企业发展,也让我常开玩笑说,自己仿佛见证到这个产业在台湾的起飞阶段,“创立社会企业”成为许多人的职涯选项,像社企流这类“服务社会企业”、原先有点冷门的中介组织,也在政策挹注下多了不少。

这几个月来,我外出演讲、开会最常被问到的问题便是,“觉得新政府上任后会如何看待、发展社会企业”。这次《报导者》请我从社会企业工作者的角度,提供新政府就职百日内的施政建议,我想是个很好的整理跟呼应,因此提出浅见如下:

在思维上,鉴古知今、不被KPI绑架;在行动上,与私部门各有擅长、分头进击。
首先,建议新政府先能从过去的经验中汲取经验。

这几个月来社会企业界最常讨论的便是:目前执政者非常重视社企,新政府上任后是否会全盘推翻前朝政绩?

可见大家或多或少皆担心,政策会因为政党轮替而中断、转弯或归零。社会企业并非单一产业,近两三年来,以各社会企业欲解决之社会议题、或注册立案的型态来稍微分类,便已横跨经济部、劳动部、卫福部、教育部、内政部、农委会等部会,因而许多公部门及相关法人组织,皆对国内外社会企业发展进行了通盘研究、制定相关政策。

建议新政府上任后,可先充分了解前任政府在处理社会企业议题上的经验与学习,包括设定目标、采取策略、达成效益、个中优劣等,民间也有许多汇整社会企业创业者草根智慧的著作,如《社企力》、《让改变成真──台湾社会创新关键报告》、《我们,创爱的业》、《我们的小幸福、小经济》等可供参考,之后再就新政府在投入支持社会企业上的目标(是促进兼容经济发展?还是降低失业问题?)与架构(由经济部掌管?由劳动部主事?)进行讨论,如此的政策规划会更完善,而非从零开始。

其次,建议新政府抛开以KPI(Key Performance Indicators,关键绩效指标)为导向的思维。

无论国内外,我所认识负责社会企业发展的政府部门代表,都是非常认真做事的前辈们,但碍于政府采购及预算制度的僵化,必须要在较短时间内看到施政成果,以及将施政成果与容易量化的数字链接,导致立意良善的社会企业发展政策,在标案等层层委外后,第一线执行上变成为了追逐KPI而目标错置的现象,我就听闻有部会要求第一年要办100场社会企业推广活动、第二年要办200场等,十分可惜。

透过政府资源而办了几场活动、辅导了几家社会企业等产出固然重要,但公部门更应该从中长程角度出发,去思考这些政策的效益,究竟提升了多少社会大众对社会企业的认知与参与程度?提升了多少社会企业创业者的存活率?这些需要投入长时间观察与分析的效益,更是民间组织较无资源去做的。
第三,建议新政府专注于“只有政府能做的事”,与民间组织们各有擅长,分头进击,打造公私部门协力的社会经济支持环境。

换言之,先盘点民间目前在服务/支持社会企业的各种中介组织,例如教育推广(如辅仁大学社会企业研究中心)、社群交流(如亚太B型企业协会)、资金挹注(如活水社企投资开发)、能力建置(如社企流的育成计划)等,民间组织已经在做的事,政府就无须重复;期望做到的事,政府与民间可协调分工;无法做到的事,就是“只有政府能做的事”──如政策法规调适、闲置资产活化等。

举例而言,英国是公认在社会企业领域发展较成熟的国家,约7万家社会企业,雇用了将近100万名员工、生产总值也在英国年度GDP中占1.5%。英国在2008年通过《静止帐户资金投入社会建设法》(The Dormant Bank and Building Society Accounts Act),将国内银行存款户中,属于静止帐户的闲置资金,集结为“大社会资本”(Big Society Capital),提供社会企业投资、贷款等财务支持;英国也于2012年通过《社会价值法》(Social Value Act),规定政府机构在选择采购对象时,须将采购对象所创造的社会、环境价值列入考量,期望以公共服务优先采购,支持社会企业发展。

更有像社会效益债券(Social Impact Bond)这样的概念,被英国、美国政府所采用,由政府与民间金融机构合作,以改善某个社会问题作为标的,发行债券,向个人或组织进行募资,并成立相关机构改善该社会问题。经过一段履约时间后,若该社会问题的改善程度已达原先目标,则由政府支付经费给发行债券的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再给付本金与利息给出资者,若结果没有达到预期目标,则政府将不必给付任何费用给投资者。

2010年,英国司法部与社会金融公司合作发行一档社会效益债券,从17位社会投资者募得500万英镑(相当于台币2亿4千万元),要在2014年时,将剑桥某地区受刑者的再犯率降低7.5%;2012年纽约市政府与高盛发行960万美金的社会效益债券,期望于4年内降低纽约市青少年重复入狱率10%,这些都是社会效益债券的先行范例。

既然社会企业是新趋势,政府在政策推动上也可以有新思维,无论是活化静止户资金、优先采购公共服务、或是设计社会效益债券,如何透过各种政策法规工具的再设计,来激发社会创新的能量,是我期望新政府能够投入更多时间去促成的。
只要多一些引导,我相信台湾公务员能被激发出的创新思维,不输其他国家。例如为何不举办邀请各部会公务员参与的黑客松,讨论欧美亚各国的社会创新政策在台湾推动的可行性?

俗话说十年磨一剑,每个领域的专业都需要累积,因此虽然已经与社会企业认识7年了,我还是常常觉得自己有学不完的新知与能力,希望能借此篇文章打开更多思考与讨论。

常听人说,台湾的社会企业正处于萌芽阶段,我想也是在这个阶段,可塑性、灵活性是最高的,即将上任的新政府,如何建构一个开放、参与的服务体系,并与民间先行有年的教育、管理、投资等社企支持网络相互合作,让台湾得以展现多元灵活的社会企业型态、拥有益发健全的社会经济范畴,是我作为一个社会企业实务工作者,对新政府最大的期许。

全文转载自报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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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请见:给新政府:推动社会企业应摆脱KPI思维,做好“只有政府能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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