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i草根影响力新视野╱记者林旻柔】

农历新年将到,连假期间,消费者利用大众运输工具返乡或出国概率大增,加上今年有九天的长假,民众可能遇上买票之后要退换票的问题,会不会被扣高昂的手续费?台湾的交通运输业者是否都符合规定呢?消基会近日对海、陆、空运退票手续费进行一项大调查,揪出违规超收手续费的不当业者,提醒民众注意自身的权益,避免在假期中高兴出游却败兴而归。

该项调查主要锁定廉价航空、离岛固定航班载客船舶、国道客运共三十家公、民营业者。根据整体发现,廉价航空因消费权益保护机制不足,无法具体规范业者行为,故业者自订的退票守则充斥著消费风险,民众若稍不留意,便误踩退票地雷;离岛海运方面,固定航线载客业者收取的退票手续费,有半数业者违规超收,三家业者违规缩短申退时间;国道客运业者的总体表现较佳,只有两家业者超收手续费。

近年来廉价航空打著低价策略,快速袭卷旅游市场,但许多受价格吸引的消费者,因不熟悉业者经营模式,导致消费争议频传。此外,国际恐怖攻击事件增多、跨国传染性的新兴疾病发生概率也增加,机票行程出现异动或取消的可能性大增,对时间需要弹性空间的消费者而言,廉价航空并非首选。

消基会此次抽样十家廉价航空业者,检视各家订出的退票办法与手续费用,包含:台湾虎航、V Air威航、香草航空、亚洲航空、乐桃航空、香港快运航空、捷星航空、易斯达航空、德威航空、酷航。调查结果发现,十家业者中有台湾虎航、V Air威航、亚洲航空、香港快运航空等四家航空业者拒绝接受旅客因个人因素的退票申请,若发生乘客无法顺利成行的临时状况时,购买的来回机票的票价等于全遭没收。

值得注意的是,为增加旅客的方便性,廉价航空虽推出票价较高的可退式机票,但仍要求要加收退票手续费,并附带不得退还加购服务费用条款,提醒消费者千万留意。根据消基会的调查结果发现,德威航空收取退票手续费3000元(来回票,下同),费用最高、易斯达航空手续费2500元、香草航空收取手续费2380元、捷星航空则要收取50澳币(约1184元新台币)、乐桃航空收取800元。另一方面,接受退票申请,但不退还加购服务费的业者,包含:香草航空、乐桃航空;此外,酷航只接受来回票无偿退还回程的规定,等于消费者花钱购买的机票,半数将遭到没收。

海运方面,针对离岛固定航班海运载客业者的退票规定,消基会抽样调查十家经营台湾本岛往返马公、绿岛、兰屿、小琉球的公营与民营航运业者,发现达半数业者违反规定,向旅客超收退票手续费。其中,违规超收退票手续费业者,包含太吉之星号(海有航运)违规超收最严重,竟达票价的10%至30%,该业者也针对清明、端午、中秋节等特定假日,索取退票手续费30%;东琉线翔信号(东琉线交通船联营处)、金星三号(大发轮船),收取手续费20%;由澎湖县政府公共车船管理处经营的南海之星号,同样超收退票手续费为20%;绿岛之星(龙鸿航业)收取手续费为5%至15%。

此外,该项调查也发现,违规限缩退票申请期限的不法业者有三家,其中绿岛之星最严重,要求消费者最迟必须八天前申请退票,否则没收全数订金;太吉之星号则要求三天前须通知取消交易,否则无法退票;凯旋三号要求一天前退票,同样不合规定。事实上,根据交通部104年11月公布的《国内固定航线载客船舶乘客运送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业者收取退票手续费,最高不得超过票价的百分之十,退票时间可在表定开航时间发航之前办理。民众若要选择海运工具返乡,务必留意自身权益。

国道客运方面,针对退票手续费规定,消基会调查六家经营对号车票业者,其中有两家违反规定,收取10%票价的手续费,分别是阿啰哈客运以及葛玛兰客运。 其他合格的业者为日统客运、国光客运、和欣客运以及统联客运,退票手续费收取10-15元。消基会另调查四家经营不对号车票的国道客运业者,包含首都之星、豪泰客运、台中客运以及大有巴士,全数符合无偿退票、退票申请期限的规定。

春节连假期间,民众不论是出国旅游或是返乡过年,搭乘大众交通工具应慎选业者,以保障自身权益。尤其近来廉价航空盛行,愈来愈多消费者短程旅游选择搭乘廉航,但多数人不熟悉其相关规定及“使用者付费”的规定,因此必须承担较高的风险,建议民众购买机票前问清楚相关规定,才不会因想节省机票成本,却遇上退票遭拒或被扣一大笔手续费而得不偿失。此外,也建议政府应成立低成本航空的服务评价小组,或委托第三方公正团体进行监管与信息搜集,并定期对外公布信息,做为消费者交易时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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