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响力新视野 图/文:陈木村

台湾政府在2002年制订了一套“挑战2008黄金十年”的发展重点计划,其中文化创意产业即是重点政策之一,同时各县市政府、民间社团及企业也跟著配合展开与落实。最明显的几个策略就是延续早期的“社区总体营造”、“商业提升计划”(即形象商圈、商店街)、“观光工厂”、“相关文化园区建置”等,并透过产官学资源与机制,大量培育创意、设计、影视、动漫、文创等人才,并透过奖励相关创意及产业创新等,才得以让台湾在文化创意产业有些成果与展现。

但在初期资源集成与发展策略之下所建置的文创产业,在历经十年之后因为种种因素而产生诸多的潜在问题,包含市场机制与规模、产业化概念、知识产权、行销通路、人力资源集成、执行经费预算等等。

但无论如何,这个新兴产业仍然是有其魅力与价值所在,因此就台湾整个文创产业发展趋势来看,前述现象虽然是一直都存在著。但在台湾因为创意属于比较灵活、信息畅通的区域,因此在2012年中遂有一批产官学界人士,为了让台湾的文创产业得以更有后续及发展,在台湾商业总会之下,又共同发起成立“台湾文化创意产业厂商联谊会”。也虽然在这个联谊会之前台湾也有相关的社团组织成立,如亚太文化促进协会、台湾文化创意协会、中华根文化创意协会等,但仍然局限在某些领域与范围里,缺乏彼此资源互动与集成机制。

为此大家就在怀疑文创产业是可行还是不可行呢?因为面对前述各种现象,以及未有更高的经济效益展现,所以难免引起大家的存疑与观望。但是跟据各项新兴产业的发展与趋势来看,文创产业还是有其非常发展的潜力与契机,只因文创产业必须要能融入产业化的意识,才具有产业的生命力。

因为任何创作者或是研发者,都必须顾及消费及生活意识与需求,也就是要把文化融入产业、产业融合文化概念,包含产业的功能、附加价值、价格、环保、心灵及安全等诉求,让消费大众很愿意接受、很想要拥有。不能只有美学、单元与孤芳自赏的创意技巧领域。所谓你如果创造出跟著流行的产业,那是无法获利的。而你如果创造出消费者需求的产业,那还可以获利。但如果你能创造出消费者想要与拥有的产业,那你一定会获利。这种让消费者想要与拥有的产业,基本上都是跟“人”有关的元素,而“人”在文化里是最为关键的部分。

因为“文化”是经由人类生活与发展需要所创造出来的精神食粮,从食、衣、住、行、育、乐等方面所衍伸出来的内容,不论是有形或是无形都可以涵盖,如美食、文学、服饰、环境、民俗、艺术、教育、科学、建筑等,都是属于文化的范畴。

嘉义县东石蚵文创产业创意产品

品牌设计者:陈木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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