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响力新视野(琪拉编译)
在美国的任何一条高速公路上开车,或者打开电视10分钟,你可能会看到人身伤害律师的广告。像是[因车祸受害吗?]、[因工作受害吗?]、[现在就打电话给OOO律师,保证获得赔偿!]这些都是典型的律师广告。
在上一个世纪,美国法院禁止律师刊登广告,直到1977年,美国最高法院认为禁止律师广告违反言论自由,而且不利于真正需要法律服务的人。于是,律师广告的闸门一打开,律师业务也大量开展,因为侵权行为请求损害赔偿的案件激增,许多是1980年代因为在石棉工厂而受到职业伤害的工人提起的赔偿诉讼。根据Kantar的资料,截至11月,电视上的法律服务广告支出达到12亿美元。
图片取自:(示意图123rf)
纽约大学研究侵权法的教授塞缪尔·伊萨查洛夫说:[在侵权案件,客户往往一辈子就遇到这一次不幸事件,要如何让受伤的普通人与律师取得联系?]斯坦福大学法学院研究律师广告的教授诺拉·弗里曼·恩格斯特罗姆说,专责侵权案件的律师有各种广告做法。有些律师自己处理案件。其他律师做广告,然后将他们收到的案件推荐给其他律师网络,并获得一定的奖励。大多数人身伤害律师的工作是应急费用,所以他们只有在为客户谈判达成和解或在审判中获胜时才能得到报酬。在所有案件中,只有不到1%的案件进入审判阶段。他们的费用通常是赔偿总额的33%至40%。
在美国的律师行业里,侵权诉讼律师一定得玩广告与行销的游戏,否则等于没有案件。有些律师甚至经常出现在医院的急诊间、病房,随时找需要律师服务的病人。
有批评者认为,在美国,律师广告已经被滥用了。 批评者认为许多律师广告不仅误导民众,还有诈欺与不道德嫌疑,太过频繁出现,反而刺激无意义与投机性的诉讼。因为律师只有和解或是胜诉时才能获得报酬,许多律师只专注于和解,而非取得正义。
斯坦福大学的Engstrom 说,传统上98%的侵权诉讼都是在州法院进行的,现在侵权诉讼的数量正在急剧下降。2015年,每1,000人中只有不到2人提起侵权诉讼,低于1993年的每1,000人中约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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