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林文义

行政院决定提供国外人才来台租税减免优惠,本国人却没有减税,未来本国高阶人才与外国人才的租税负担差距将再拉大,并形成另一个不公平。

个人综所税最高税率达45%,高税率导致国内企业吸引人才出现困难,但财政部解决的方式,居然是只对来台的外国人才减税,本国人仍维持45%的高税率。这种重外轻内的作法,无疑将进一步加深内外资税负的不公平。

只优惠国外人才 公平吗?

个人综所税率过高,起因于财政部2014年推出的富人税,将股利所得含抵税权减半,同时把年薪上千万元者的综所税最高税率,由40%调高到45%。原本这项作法是想从高端富人身上挤出税收,但却也意外加重了高阶人才的薪资税负。

我国个人税制是采综合所得税制,个人须把薪资、股利、利息、租金等多种收入合并为综合所得申报,当个人综所税率拉高到45%后,并非只打击到靠股利收入的富人,连带一些靠智慧与高阶技术的高级人才,取得的薪资税负也一并被加重。而高税负又使得国内企业同时面临留不住国内人才(可能被境外挖角),以及无法吸引境外人才来台(因税负太重人家不来)的双重困境。

行政院因而要求国发会研拟协助企业留才方案,但只偏重于吸引境外人才来台,并要求财政部配合对于国际人才来台工作者,给予薪资所得税上的优惠,即外国人薪资可能不必适用45%的高税率。然而,方案中并没有提到对本国人才薪资的减免优惠,本国高阶人才的个人薪资最高税率仍是45%,这种留才方案哪有公平可言?

财政部长许虞哲表示,以企业的国际竞争态势,各国都在抢高阶人才,而外国人到我国工作只要居住满183天,在报税上就视同本国人,个人所得税率就会冲到45%。这一部分财政部会配合行政院的留才方案进行修法,适度降低外国人的税率,达到留才效果。许虞哲说,至于本国人薪资最高税率仍维持在45%,“财政部也不是铁板一块,都不能检讨,但必须等到社会对此有共识后,才会一并检讨。”

许虞哲特别强调“社会共识”,正是因为财政部只要提出将综所税最高税率往下调的声音,外界就不断批评这是在图利高所得者以及图利财团;在这种氛围下,如何修改并降低本国人综所税最高税率?即使提出修法方案也无法完成立法,但财政部了解税制中内、外资不平衡的问题,未来逐渐凝聚社会共识后,再对税制做通盘检讨。

税负差距大 加速人才外流

此外,原本外资在投资上的实质总税负只有33.6%,已远低于内资的投资总税负45.679%,投资的税制已明显对内资不公平,现在若财政部再对外资高阶人才减课综所税,本国人仍维持高税率,那内、外资的租税负担差距更扩大,将加速资金与人才外流。

内、外资在投资税负上的不平等,过去已产生本国资金到境外变身为外资,再回国投资的避税手法;最近,更因为行政院有意将遗赠税率由10%调高到20%,资金外移的速度恐怕会加快。安侯建业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许志文指出,不少高资产客户最近一直在问会计师的问题就是:“要把钱放在哪里?”

许志文表示,台湾其实是个小型经济体,人才和资金的黏著度本来就比较低,因此,在税制改革的设计上,应考虑改采和新加坡、香港,以轻税及注重经济发展为主的思维比较实际。
同时,以往不少留学生学成后会回台湾创业,这些原本在海外的人才,若因具有中华民国国籍,回台投资就要适用高税率;如此,只有逼他们留在国外继续发展,或是取得外国籍再回来台湾发展,以适用低税率,但这实在不利于台湾的留才策略。

富人税制中,将薪资的最高税率拉到45%,绝对不利国内企业留住人才、提高竞争力,行政院及财政部对此不能采取锯箭法,只对外国高阶人才减税,把本国人薪资高税率的问题,留到以后再解决;况且,既然对薪资课高税是错误的政策,新政府执政后,就该立刻改掉,否则政党轮替要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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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奖励重外轻内 人才、资金闪更快 外国人减税 本国人再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