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i草根影响力新视野/记者梁璃月】

儿童是国家未来的栋梁,因此许多国家在制定教育政策时都会将幼儿教育也纳入一并规划,在今年一月的时候,波兰总统杜达(Andrzej Duda)签订了一项关于教育体系修正的法案,根据教育部的相关信息指出,这个教育体系修正法案当中最重要的转变包括以下几点:

‧ 给七岁孩童的学校义务教育
‧ 六岁孩童开始学校教育的权利
‧ 六岁孩童的幼稚园义务教育
‧ 加强学校校长的角色


(影像来源:PAN)

根据新的法律,从2016/2017学年开始,六岁孩童的父母将可选择是否要将小孩送至学校(如果小孩前一年未至幼稚园就学,则需出示一份由心理学家所评估的报告)。学校义务教育将由七岁开始。小孩于六岁时就上小学的父母们将面对教养及孩童学习上的问题,他们认为新政府应提出帮助孩子们的解决方案。

在2009年出生且已经于2015/2016学年上小学的孩童们,在父母的要求下,可被允许在2016/2017年时继续他们的一年级学校教育。家长们可于2016年3月底前向校长声明他们的决定。同样的规定也适用于在2008年前半年出生,在2015/2016学年就读二年级的孩童,如果家长想要的话,他们同样可以重读二年级。

从2016年9月1日开始,义务幼稚园教育将包含六岁孩童,同时也必须提供足够的名额给所有四岁及五岁的孩童。从2017年9月1日开始,保障足够名额的这项规定也适用于三岁孩童。

学校校长在通过由该省省长所举办的甄选后,将由教育部长直接任命(罢免亦同),教育部长也将基于校长的要求及省长的意见来任命及罢免副校长。

学校校长现在拥有了左右地方政府在学校(含幼稚园)之地理位置及数量决策上的权力,地方政府在做决策时需要得到学校校长的意见。在同一概念下关闭任何学校或幼稚园时,则需要学校校长的同意。

反观台湾目前幼儿教育,许多问题都还没有办法获得解决,例如我国的幼教机构规模偏大,师生比偏高,民国100年幼托集成后3-6岁师生比1:15,换算为每班2师,仍是每班30名幼儿,虽然政府有意改善,但仍需要一段时日才有可能立法强制规范。另外,虽然在教育改革声浪中,幼儿教育相关问题诸如未立案幼稚园问题、不合格教师、幼稚园智识取向等问题逐渐受到大众重视,但是整体而言,层级仍无法像波兰一样,由教育部长直接介入人事任用。

台湾现有幼儿园约2千家是公幼,4千7百多家是私幼,私立幼儿园教保人员流动率极高,原因不外乎工作时间过长,薪资过低,有些私幼教保人员所得薪资水准,每月仅约2万元,连22K都不到,假日加班也无加班费,造成离职率高。如果要整体改善幼儿教育环境与师资,根本源头还是要从健全薪资结构开始才有可能。

参考资料:
波兰总统签署教育体系法修正案 (教育部电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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