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i草根影响力新视野╱记者林旻柔】

民众发票对奖的机会又变多了!明年一月起,水、电、瓦斯等费用都要开立发票,估计一年将增加5亿张发票可供对奖。不过,大台北地区有不少租屋族,及有部分民众买房时未办理水电瓦斯过户,未来发票中奖将引发兑奖争议;主要的问题在于“实际用户”和“登记用户”是否为同一人。

公用事业主管表示,因为没有强制规定,以致民众若买中古屋,水电费帐单常未办理过户,因此帐单上的户名仍是前屋主的;这样的情况还算不少,除非民众买新房,否则该问题很容易被忽略。

到底,公用事业所开立的发票若中奖,奖金应该归属于缴费人或是帐单上的用户?财政部官员表示,目前只能依照帐单上的用户来认定,也就是说,虽然是房客缴了水电费,在没有办过户的情形下,若中奖的话,奖金就归房东所有。

事实上,财政部表示,只要持有缴费通知书、并已缴款拿到收据的民众,就等于持有发票对奖和领奖的权益。值得注意的是,许多租屋族的水电瓦斯费,习惯由持有缴费通知书的房东先缴,房客再付,此举更容易引发争议,因为房东缴了费用、取得收据,等于拿到对奖的凭据,若因此获得此笔奖金,房客事后恐怕无权争取。如果租屋族想拥有发票对奖和领奖的权益,最好先和房东商量是否可以办理过户。

财政部指出,公用事业电子发票对奖方式有二种,一是使用会员载具,载具上有号码可进入电子发票平台查询有无中奖;另一种方式为用户缴完水电瓦斯费后,可根据缴费通知书上的载具号码,自行查询发票有无中奖。

提醒民众,可以注意每张缴费通知单上印的载具号码,其属流水性编号,每期皆不同;民众须在完成缴费后,收据上的载具号码才会生效,也才能登录电子发票平台,查询发票有无中奖。

公用事业开立发票的立意良好,民众也因此增加对奖与中奖的机会,不过,因为实际用户(或缴费人)与登记用户可能不是同一人,对于租屋族及买中古屋的民众而言,最好先与房东沟通清楚,买屋者最好也先与前屋主办好过户手续,以保障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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