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响力新视野 文:陈木村 Photo Credit: geralt @ pixabay by CC0 Public Domain

21世纪虽然有很多新的名词出现,也有很多新的策略公诸于世,而人类也是秉持过去的法则一味的追求,甚而再自创一格跟著凑凑热闹,其中以“文化创意产业”这个名词广为被重视及发挥,尤其是两岸各自的政策,更是将之列为发展经济重要支柱的产业之一,并极力在推动中,蔚为新产业之代表。

二十世纪中叶,法国社会学家米亚基等人,提出了cultural industries以复数取代单数的看法,其实这种意念比较符合我们现在所使用的“文化产业”译词。因为他们也认为文化产业的运作方式是属于多元性的,并非单一型态的运作与发挥。虽然一些从事艺术创作者认为,文化如果商品化将会会造成艺术的肤浅化、平价化,所以始终坚持反对立场。

这也是当文化创意产业被提出时,即受到很多艺术创作者持不同观点,以及至今仍然是有所争议之处。其实文化产业本来就具有复杂、争议性与矛盾性的本质,只是我们在诠释及定义上比较不明确。如果说将艺术品视为精神上、教育上与视觉上的保存功能,那当然是可以成立。但是如果将艺术创作品给予生活化、装饰化及美感化的产业功能,那也是一种知识经济,对整个社会及经济也是有提升价值,所以说是无法确立哪种是对或是错,各有其不同的角度与立场,也有其发展与存在价值,只能说运用的思维与模式有所差异而已。

即至英国布莱尔政府于一九九八年提出“创意产业”构想以来,主要是在为英国文化产业创造世界行销的通路,以提升英国与国际间的竞争,另一方面则是想要为工党在其左翼支持者所关心的“国内就业”问题上,提出振奋人心的新世界观。

接著全世界也目睹英国的成就后相继跟著导入与引进,并展开各项创意产业的后续发展。然而当初以创意产业的本质而言,基本上都是在融入创意元素,而其中文化也是一个创意项目之一。但是在创意领域里,最能展现立即效果的就属设计与影视、动漫等视觉效果,这也是现今世界各国所追求的文化产业基础。

大陆2000年中共中央十五届五中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十五规划的建议”中首度出现“推动有关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走向,并于2001年3月首次被第九届人大四次会议所采纳,因此文化产业才得以正式被列入国家十五规划纲要,因此才有今日大陆也跟著盛行文化创意产业的蓬勃发展。当然处于两岸的台湾亦早就将文化创意产业纳入整体经济发展计划中,同时也发展得有声有色。

2010年5站台湾也提出黄金十年的发展计划,将文化创意产业纳入整体经济发展计划中,并于近期更成为地方政府及民间团体积极发展的重要产业之一。虽然也有相关文化团体持不同的意见与看法,但毕竟在这个竞争的时代,仍然必须有“知识经济”的概念,才有助于社会整体经济的发展。为此在导入文化创意产业之际,更必须要有本土化的意识与战略,才能在这波同质化中再造差异化、创意化与价值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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