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小丞 

近期高雄高分院裁定退役少將孫海濤、作家祝康明等四人共諜案舉證不足,判決無罪,引發執政黨不滿。民進黨立委陳冠廷隨即高聲疾呼,指控我國司法對國安案件欠缺專業認知,主張設立「國安專業法庭」,由特定法官審理國安案件,以確保「司法能夠維護國安」。然而,這種說法無異於要求司法配合政治需求,讓「國安」成為凌駕法律的審判標準,這不僅破壞司法獨立,更可能使共諜案淪為政治鬥爭的工具,令人憂心。

民主法治社會的核心精神,是法院依據法律和證據進行審判,而非服從特定政治勢力的意志。如今,一宗檢方舉證不足的案件,卻因判決結果不符合執政黨期待,就遭指控「司法不具備國安意識」,甚至要求設置專門法庭來確保國安案件的有罪率,這無異於讓司法變成政治審判機器。所謂的「國安專業法庭」,聽起來是強化審理國安案件的專業度,實際上卻可能成為政治干預司法的突破口,使國安案件的審理標準由法律與證據轉變為政治忠誠測試。

此種說法等同於要求法官「預設有罪」,將國安案件與其他刑事案件區隔,讓國安指控成為毋庸置疑的定罪依據。台灣長期以來標榜民主自由,然而如果連基本的「無罪推定」原則都因政治壓力而動搖,那麼司法公正性將蕩然無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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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取自:(wikipedia )

台灣歷年來的共諜案,早已不是頭一遭因證據不足而無罪定讞,但執政黨卻一再試圖將司法拖入政治鬥爭的漩渦。過去幾年,檢調單位多次高調辦案,卻屢次遭法院推翻,例如:

  • 向心夫婦案:曾被指控為中國間諜,結果毫無實質證據,最後不了了之。
  • 張顯耀案:國安局指控他洩密,但最終證明是政治鬥爭產物,無罪確定。
  • 王炳忠案:檢調動用大批人力搜索,卻未能提出具體證據,最後仍判無罪。
  • 羅志明案、侯漢廷案、郭玫蘭案:同樣被冠上「共諜」罪名,最後無罪釋放。

這些案例清楚證明,檢調單位往往是在「有罪推定」的前提下進行大規模調查,先貼上「共諜」標籤,再試圖找出證據,甚至透過媒體操作輿論,讓被告在司法判決前就先行定罪。當法院依法審理,發現證據不足時,卻又被批評「不夠愛國」。這種邏輯根本是對法治社會的極大侮辱。

國安案件確實涉及國家安全,但這不代表就可以輕易放棄法律程序與審判標準。陳冠廷聲稱「司法缺乏國安意識」,甚至強調「共諜平均刑度僅6個月」,似乎暗示所有國安案件都應重判,甚至應該減少司法審查的空間。這種論調忽視了「證據不足」才是關鍵問題,真正該檢討的應是檢調辦案能力,而不是對法院施壓,要求法官主動配合政府的國安需求來定罪。

如果今日司法可以因國安案件而特設法庭,那麼未來是否也要設置「政治案件專審法庭」,來專門審理那些批評政府的言論?這種作法無異於當年白色恐怖時期的政治審判,當時只要被指控「思想不正確」,就可能遭受不公審判,如今民進黨口口聲聲強調民主價值,卻走上與威權統治時期如出一轍的道路,難道不是最大的諷刺?

真正的國家安全,不是來自於讓司法成為政治打手,而是來自於民眾對法治的信任。當政府可以隨意定義「國安」並要求司法配合,那麼這個社會距離極權統治恐怕也不遠了。民進黨應該清楚,司法不該是政治的附庸,國安更不能成為壓制異己的藉口。如果台灣真的要守護民主自由,那麼首先應該守住的,就是司法的公正性與獨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