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响力新视野  陈木村

台湾民间的力量的确是非常的蓬勃与发展,从现有成立各种社会团体数量即可以看出,截至目前为止,在台湾已经成立的各种社团超过五万家,而且目前还在持续增加中。如果依据政府政策发展与趋势,未来成立社团将会更趋简化及简易,未来社团总数也将会再增加不少。

以现有发展趋势而言,大家为何会如此热衷于社团的成立,关键在于运用社团有利于资源集成与资源创造。也就是如果以营利法人作经营与管理,是缺乏公部门资源的挹注契机,但如果以非营利社团法人作经营与管理,则比较有公部门资源的挹注契机,而且对外也比较具有公信度。

但就目前已成立的台湾社团而言,可以说90%的社团运作得很辛苦,甚而是半停顿与停顿状态,只有10%的社团是维持正常运作与发展。为何会如此现象,最主要因素在于成立社团后,90%的社团普遍缺乏法治观念与创新的运作技巧,所以我称之为“人治社团”的运作,也就是人为因素问题非常严重,因此才会造成如此落差的原因。

而所谓“法治社团”,凡事依据合法规章、程序及运作的社团,所以无论在经营与管理上都是有其依据与法治规范,同时还拥有创新与远见观念,包含财务、会务、发展及产业等,是一项全员参与的组织运作,所以最后都会成为社会与政府重要的资源、推动者,也间皆影响及带动社会的正信和谐与发展。

人治社团大多数是理事长一人运作,而社团内几位核心人员则配合演出,根本不依法规行事,完全以私利为主的包装运作模式。也就是在处任何会务只要做好包装,以及做好依据法规的书面资料,并呈送主关机关备核就好,至于财务及会务根本又是两套手法,其实如果没有仔细追究的话,主管机关根本无从查核起,所以很多相关资源无形中会流入此的原因。

但法治社团则常常接受主管机关表扬,因此也会获得各项经费的补助或是专案委托等,对社会的确有示范与带动效果。反之人治社团,虽然也是依据合法书面资料呈送主管机关,有时候也会获得补助或专案委托,但这些人治社团的成效都非常有限,因为只要关系好就可以运作顺利及过关。

以我个人过去参与过公部门相关单位评审与评鉴经验,一般前来提案的社团,不论是法治社团或是人治社团,其实第二名才是真正专业者,而第一名大多数是关系或酬庸因素居多,这也是为何政府在注入很多提升专案经费时,最后总是很难有成效出现的原因。说穿了就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喔。

所以对于一些新成立的法治社团要能进入专案得标,的确是会有点困难的原因,因为专业有余,关系却不足的窘境。再加上台湾政治因素,造成诸多看不到的无理现象,虽然基本上每项流程都是合法,但最后就是前述所说的结论。中国人讲究情理法的生态,有关系就没关系,没关系才有关系,就是这个道理。

因此法治社团如果要经营得好,除了基本专业与制度之外,关系就必须要再深化与累积,否则永远都无法跟人治社团竞争,这也是公开的秘密。但基本上如果要社会更成长与稳定发展,法治社团必然是一股清流与契机,值得我们再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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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运作社团才能注入一股清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