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Yang Photo Credit: Derek Key
网络论坛BeautyCLUB去年流出“裸拍族攻入台北捷运”文件,会员还扬言攻占高铁、客机和教室,警方逮捕华姓站长等五人,依妨害风化罪嫌送办。士林地检署认为这些照片无虐待、人兽交画面,也须加入会员才能观看,处分不起诉。检方表示,台湾社会没那麽保守,不是裸体就违法。
联合报导,去年九月,有人刊登一名女子在捷运先啬宫站裸露性器官的照片,舆论哗然,警方从IP位置查出华、罗、黄身分,也抓到上载裸照的廖姓会员和陈姓“小三”。陈女说,让廖拍裸照“只是为了增加生活情趣”。
四十岁华姓站长本身热爱摄影,他表示虽架设论坛,但不曾参与性爱派对,各版面由各版主管理,论坛只是提供开放空间。黄姓男子则说,因为被拔擢当“顾问”,便主动赞助情趣用品当奖品,他虽然号召开趴,但是目地是让会员彼此认识、唱唱歌,不是赚钱,女会员裸体是“个人行为”。
检察官认为不构成犯罪,主要是认定这些照片并没有足以使人恶心、厌恶的感觉,图片也没有刻意强调生殖器官或性暗示,一般人看了不至于兴奋或满足性欲。
苹果报导,士检认为,根据大法官释字六一七号解释,“猥亵是客观上足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且引起一般人羞耻或厌恶感”,而猥亵物品包括暴力、性虐待或其他足以引起他人性欲的物品,但相关照片仅单纯露点或站或坐拍照,未做出性挑逗、恶心动作,也非拍摄性器官特写等,即便露点,尚不构成猥亵。
加上该网站属封闭式,须入会或付费才能浏览,一般人看不到,因此不起诉网站管理者及男女会员等四人。
不过律师陈博文指,依检方见解,即使北捷裸拍的长发女和掌镜者被查获,也是不起诉,但国内民众普遍仍无法接受在公开场所露三点,检方如此擅自认定,“这太狭隘,有讨论空间。”律师梁维珊也指:“在大众运输工具上公然露三点,应已达到让一般人感到羞耻及厌恶的程度。”
中时报导,台北捷运公司表示,尊重检方认定,但北捷强调不认同裸拍,也反对旅客在捷运上或站内有裸拍行为。
北捷表示,依台北捷运系统旅客须知,在捷运区域内,有违反公共秩序、善良风俗或有骚扰他人行为,北捷得拒绝载送,并视情节会同警方强制或护送离开。至于是否会对拍裸照者提出民事告诉?北捷回应,由于检方认定裸拍没有猥亵,暂未考虑提出民事诉讼。
苹果报导,对此台北市长柯文哲表示,“法院也不是归我管的,但未来大家要在捷运上做什么,还是就按照捷运公司的规范来处理。”
网友认为判决“超乎百姓想像”,揶揄:“露点大赛开始!”“大家进攻啰,反正不会引起性欲就行了!”捷运旅客Dephny指:“社会不应包容捷运裸拍,毕竟北捷是台北门面,不起诉恐有更多人跟进。”
自由报导,一名办案人员则私下说,以北捷裸拍照片而言,虽有露三点,但没有做出不雅行为,就算有找到贴文者及裸体女子,也不会被认定是散布猥亵影像。
本案为士检妇幼专组检察官许梨雯承办,司法官训练所41期结业,任职花莲地检署期间,曾侦办山老鼠案件,查获将近1600公斤的牛樟木。
新闻来源:
捷运裸拍竟不起诉“欢迎波多野结衣来取景”(苹果)
“台湾没那麽保守”捷运裸拍不起诉(联合)
鼓励攻占北捷裸拍?网站干部猥亵免诉(自由)
捷运裸拍 律师:这种照片敢给小孩看?(中时)
【更新】捷运裸拍获不起诉 柯:法院也不是归我管(苹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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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裸拍族”攻陷台北捷运竟不起诉!检方:不是裸体就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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