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刘少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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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若干年的发展,微电影的概念已然不再新鲜,也不再那麽热了。甚至,开始有人唱衰微电影,说微电影的时代已经过去了。显然,热捧和唱衰都不够冷静,对于一个顺应时代发展而产生的影像产品类型,我们还是要冷静客观的认识它。

概括来说,微电影的形态发端于短片,微电影的名词发端于广告。这是基本的共识了,这里不再赘述。我更愿意在这里分享几个基本的认识,也是被问到最多的问题。

一、微电影是不是等于广告?

微电影的外在表现,就是一部短的电影作品。有很多传播很广泛的微电影作品,就是作为短片作品创作的。比如有很多学生作业,当年的学生作业就是教学短片,在没有上网条件的年代,拍摄制作完成,就进了书架。后来视频网络传播条件好了,就有很多作品在因特网上载播开了。而这种传播和互动的结果,就是慢慢引导更多的作品流向了因特网,也引导一些创作者开始主动创作网络作品,也就慢慢形成了微电影这种形态。

而微电影这个名词,最早是从视频广告发展来的。网络视频广告价值的逐渐提升,开始让视频广告流向因特网。而网络传播的特点,比如小萤幕、低画质、互动性、病毒传播、无时间空间限制等等,开始让传统的电视广告在投向因特网的时候发生改变。于是,这类作品开始有了情节、结构,时长变长了,甚至变成了一个故事短片。比较早用微电影这个名词的,是吴彦祖拍的汽车广告《一触即发》,后来这类自称为“微电影”的广告作品就越来越多了。以至于在一段时间,有的人认为微电影就等于广告。

早几前,总有人言之凿凿地说“微电影就是加长版的广告”,后来媒体上也有“微电影,生于恶搞,死于广告”的说法。微电影当然不等于广告,它包括了广告性质的作品,也包括纯内容导向的作品,比如优酷近几年推出的“大师微电影”,与香港电影节合作,请许鞍华、顾长卫等亚洲知名导演拍摄的微电影,且不说不是广告,连一点植入信息都没有;比如我几次参加的上海戏剧学院“上戏出品微电影”活动,已经连续搞了几届,也推出了很多不错的作品。这些都不是广告作品,这类作品的发展,让微电影真正发展成为电影的一个细分门类。

二、 微电影是不是等于短片?

再说微电影是不是等于短片。我在很多场合都被问过这个问题,问我微电影和短片的区别是什么,是不是微电影就是短片。我相信这个概念到现在还是不清晰的,现在微电影作品已经开始发展到在电视萤幕上播出,比如陕西卫视有个栏目叫“华夏微电影”,甘肃卫视有个栏目叫“短片展映”,他们定位完全相同,都是播出这一类作品,但名称就不同。在北京的一个活动上,一位美国的著名电影学者,有人采访他,请他评价一部微电影,主持人用的是microfilm,而这位学者回答的时候,就说成了shortfilm,这说明这位学者眼里微电影就是短片。个人认为,这两种说法恰恰就是我们应该给微电影和短片命名时的区别,微电影是microfilm,短片是shortfilm。

可以肯定的说,微电影不等于短片。电影从一诞生就是短片,我们都知道最早的《火车进站》《工厂大门》《水浇园丁》,都是短片。后来短片创作成为电影训练的一种手段,很多电影节也有短片单元,历史上也出现了很多优秀的短片,到现在,短片已经存在了一百多年。但微电影是电影发展到因特网时代的产物,网络传播是微电影最核心的一个属性。短片,个人认为是电影小品,可以是一个片段,用电影的基本手法,表现电影的某一个方面。微电影,则是完整的电影作品,有明确的主题和导演的表达诉求,有完整的故事和结构,最重要的,它以因特网为主要传播管道。

那麽,我们归纳一下,什么是微电影?

最后归纳一下到底什么是微电影。人们给微电影下过各种各样的定义,包括时长,有30秒到300秒,有15分钟到50分钟等等;还有的概括为“微时长、微投资、微制作”等等吧。概括我个人的观点,我认为:微电影,是以因特网为主要传播管道,以因特网受众为主要传播对象的,时长在60分钟左右以内的,有完整的叙事语言和结构的影像作品。这里有三个关键字,一是网络传播,一是结构完整,一是时长。解释一下为什么是60分钟,这个不是绝对的,61分钟是不是?65分钟是不是?比如有个上海导演若般,去年拍了一部微电影作品《镜中迷魂》,就是60多分钟。这个主要还是从传播管道上与大电影做一个区别,因为时长达到75分钟以上的作品,就可以是一部大银幕作品了。而60分钟左右以及更短的作品,主要还是通过因特网传播的,所以才是微电影作品。

所以,微电影不等于短片,是要考虑传播管道和受众物件的,我们应该积极地把作品投入社会接受检验,在创作上,它不只是完成一个短片,而是要考虑传播效果、资料、评论等等,并用这些回馈指导下一步的创作。这样会在创作中站得更高、看得更远,而不仅仅是闭门造车。微电影又是有商业属性的,我们不但不要回避,还要积极面对。在创作过程中积极参与商业开发,对制片人、监制和导演都是难得的锻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