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响力新视野 图/文:第五德嘉
人气创业教主织田纪香,曾经形容家里的爸爸只要能管好自己就谢天谢地了,但是世界上却荒谬地存在著更夸张的爸爸。
有一个朋友的爸爸,因为爱玩而抛家弃子,到处追求女人,到处生小孩,用尽一生的精力去成为一个「把妹达人」,在台湾各地生出来的小孩超过10个以上,确切的数量还真的不知道,这样脱序的行为,打乱了他老婆、女友、各个孩子的人生,其中有些人甚至无法接受而精神崩溃。
当他老了之后,因为穷到没饭吃而且身体病痛又多,除了跟亲朋好友借钱之外,也找上他所生的其他孩子,希望孩子们能给他生活上的资助,他的大儿子与三女儿因为工作稳定,家境小康,所以常常不得已而出手援助,心不甘情不愿地帮忙出点生活费。
直到爸爸重病要看医生,治疗过程若要开刀,前前后后要花十几万元,心寒的大哥一狠心就袖手不管,而妹妹基于孝心,还在考虑要不要救爸爸一命。
恻隐之心与孝心是两回事
其实,女儿心中产生的并不是孝心,而是恻隐之心,不是孝顺而是愚孝,毕竟恻隐之心,人皆有之,但是意思有到就好啊!
我曾经写过〈天下有不是的父母!〉这篇文章,在台湾已经全然进化的社会观念里,「天下无不是的父母」这句话后面,应该加上「?」,改成「天下无不是的父母?」才对。
像这家人的亲戚希望他们兄妹能负起责任,但是自己的人生应该自己守护,这件事因为跟这些三姑六婆并没有正相关,不出钱出力的人当然可以说三道四,这种「路人」讲的话,听听就算了!
而且这笔钱花下去,除了让渣男老爸多活几年继续闹事之外,并没有实质的帮助,而女儿把辛苦多年所存下的积蓄花掉之后,孩子们的教育基金就没著落了,孩子就不需要栽培吗?
民法规定可以酌情免除扶养义务
曾经有个案例,阮小姐从小就在家暴老爸的生活阴影下度过,「从没吃过父亲给的一粒米」,痛苦一生的妈妈在临终前,只交代「到死都不要理神秘人,不许和他再有瓜葛」,虽然台湾的民法规定子女有扶养父母的义务,但是经过社会正确的思维变迁与演进,法律也得到人性化的合宜修正,那些「不是的父母」若未善尽抚养孩子的义务,有“无正当理由未尽扶养义务”的法定事由,就可以靠台湾的法律保障,酌情免除扶养义务,若法院确认扶养义务不存在,就可以无视渣男老爸了。
爸没养我,我当然不养他!
有名蔡姓男子与妹妹从小被父亲遗弃,由亲友接济长大,后来爸爸中风被安置在护理之家,社会局以遗弃罪函送他与妹妹法办,但是法院还是以这位爸爸不负责任而免除了这对悲惨兄妹的扶养义务
掉到水里的人为了求生,基本上是抓到哪块浮木就不会放,除非找到更大的新浮木,这种渣男老爸从未尽扶养义务,怎么有脸要求子女扶养?
别傻了,渣男老爸其实不是亲人,只是来找浮木求生罢了,放下愚孝之心,可以选择放弃,可以选择放下,当然也可以选择无视。
请记住,渣男老爸其实与你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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