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i草根影响力新视野/记者梁璃月】

最近中央公布食安新制,预计105年元旦上路,到时所有基改食品将一律强制标示。目前还有一些民众对于基因改造的食品不太理解,依照“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三条的定义,“基因改造”是指使用基因工程或分子生物技术将遗传物质转移或转殖入活细胞或生物体,产生基因重组现象,使表现具外源基因特性或使自身特定基因无法表现的相关技术。

(影像截取自新北市卫生局官网)

“基因改造生物”是指基因遗传物质被改变的生物,其基因改变的方式系透过基因技术,而不是以自然增殖及/或自然重组的方式产生。

目前基因改造食品在市面上呈现的方式有以下三大类:
1.原料型态的食品:食品本身就是基因改造生物,如耐除草剂的基因改造大豆。

2.初级加工型态的食品:如基因改造大豆简单加工磨成的豆浆。这种初级加工的食品里还有基因/DNA,可以轻易检测出是否含有基因改造食品。

3.高度加工型态的食品:如以基因改造大豆为原料,经过复杂程序,精制纯化的大豆油。经过高度加工的食品,往往已经不含基因/DNA,很难检验出是否含有基因改造食品。

未来只要食品使用任何基改食品原料或添加物,都要强制标示“含基因改造”,不局限于修正前规定中的黄豆及玉米基改原料,以及重量是否达到产品总重5%的比例,才需要标示基因改造食品。

虽然这些食品都经过检验,但是有许多人对于非自然生产的产品无法接受。目前仍有许多声音对于这类产品有许多质疑,日前卫生局特别针对辖内业者进行“食品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标示”辅导查核,并抽验55件豆制品检测基因改造成分定性分析,共有4件疑超出法规3%的规定,已现场辅导业者应确认原料来源如实标示,以符合法令规范。

为了辅导业者合乎新规法令,卫生局派员至辖内140家业者进行“食品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标示”辅导查核,含完整包装食品168件及散装食品119件共287件,不合格97件。

在新规定实施后,民众可望更加了解哪些食品添加基改食品原料或添加物,不论包装食品、食品添加物、散装食品或直接供应饮食场所之食品,只要含有基因改造食品原料,食品业者皆应依规定标示“基因改造”或“含基因改造”等字样,若未完整标示或标示不实,将依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规定,除令业者限期回收改正,并未完整标示处以3万至300万元或标示不实为4万至400万元罚锾,民众可多方观察,共同加入监督的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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